法律问答

我是在私人的小公司上班,有一年多时间,今年三月份给老板提出在到公司上班2个月就辞职,老板答应了(因为当时员工就我一个人,要给老板留招人时间)。2个月后我准备走,当时老板没招下人,在让我干1个月,我答应了,1个月后,公司还是没招下人,我又提出要走,老板在让我坚持一个礼拜,时间到后,还是没招下人,再让我坚持一个礼拜,招没招下都让我走,然而时间到后还是没招下,第二个礼拜五正好是节假日我们在一起吃饭,我提出了辞职,饭后老板送我回家时在车上说,让我在干到月底,我思虑下答应了,隔天家里有事,导致我不能再去上班,所以我电话辞职了,把钥匙放到办公室就走了。15日我打电话要工资(我们平常是15日发工资),公司说我走后影响了他们的营业额,让我给公司一个说法,赔偿他们的损失。你说这件事我做的对吗,我的工资可以要回来吗?(本人现月工资3200元,欠工资1个月零9天)

2018-09-09 18:22:0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如果公司的福利待遇不好,劳动者是可以离职的,但是一般要提前通知公司。离职虽然面临着失业的风险,但是也可能会找到更好的适合自己的单位。那么上班一周离职有工资吗?下面华律网的小编就给大家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正常上班一周离职也是有工资的。劳动者离职时,用人单位是应当支付其工资的,如果用人单位拒绝支付其工资的,劳动者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举报或申请劳动仲裁
    如果未及时支付工资,有两个途径可以要求支付工资:
    1、劳动者可以到当地劳动局劳动监察投诉。
    2、可以到当地劳动局申请仲裁,要求支付工资。

  • 1、如未签劳动合同,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员工有权要求单位支付双倍工资经济补偿;
    2、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员工在提前30日书面通知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且无须赔偿;
    3、如未足付工资、加班费、辞工扣钱违法,根据《劳动合同法》的四十六条,员工有权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
    4、如未交社保,可以要求单位补缴;
    5、如单位拒绝,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规定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
    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七条规定
    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本月工资在第三个月发放属于违法,如1月份工资在3月份发放就属于违法行为,违法行为发生在两年之内的,可以向劳动保障部门投诉。
    如是离职结算,劳动者在做好工作交接后15日内和企业结清工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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