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本人大四在校生,当时来了一家培训公司来我们这招生,介绍时说免除培训费用,推荐就业后工资付,并且说可以自选择由任何时间是否留下学习,离开也不承担费用和责任,但是合同上没有写可以自由离开并且不付责任这个条款。原本想考虑的,但是他们说不能拖,拖了就没机会签了,继续保证签了也没事,可以不来上课,钱也没交,不来也行。本着相信他的话,并且留去自由。我和另外一个同学签署了合同,另外5个同学担心没有这句话,不放心,并且加了一句:试学35天内,乙方可以无理由放弃培训,不承担任何学习费用和责任。超过35后,乙方同意不得退学。 我们2个本来也想加这句话,但是他们再次保证,我们不写这句话,是可以任何时间段自由离去,不承担任何费用和责任,我们就没加这句话。 现在他们通知我们最近要去上课了,我们不想去了,而且他们最近负面消息很多,拖欠员工工资,连原来过来招生的一个老师 都被拖欠工资离开了。这个公司还因其他学生贷款学费后来退学,拖欠学费上了新闻。我们也告知了他们不想去上课,结果他们说必须来上满35天课程,再做去留决定。如果不去上课就违约,可是我们的合同根本就没有这段必须上35课的

话,怎么维权?

劳动合同纠纷
2018-09-09 18:21:5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可以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
    劳动合同法》 第47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 1、专项培训实践中是以正式发票或相关票据为准的,如果没有,一般不认可该数额;
    2、有了培训还要有约定“服务期”,只有服务期没满辞职才需要支付违约金的;
    3、违约金是递减计算的,而且总额不超过实际培训费用;
    4、如果单位有《劳动合同法》三十八条情形,员工可以单方解除合同,并且无需支付违约金,还能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
  • 买房子贷款延期,要不要交违约金要根据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有没有对违约金以及违约金的多少进行约定,如果有约定按合同约定执行即可。是否算违约要看合同中有没有约定:如果约定了,则按约定的金额赔偿;如果没有约定,则按法定违约金赔偿。
    约定违约金:确定违约金的数额依据是当事人在合同中对违约金的约定。只要法律没有规定不允许当事人约定违约金,当事人就可以在合同中约定违约金。当然,当事人不能滥用自行约定的权利,违约金的数额一般以不超过合同未履行部分的价金总额为限,超出的部分不予保护。
    法定违约金:确定违约金数额的依据,是法律对违约金的直接规定。我国现行的法律,对违约金的规定有两种情况,一种是法律直接规定违约金的比率。当事人违约,可以依此比率计算出违约金的数额;另一种是法律只规定违约金的幅度,当事人在合同中,可以按规定的幅度来确定。
    我国对法定违约金规定了固定比率和浮动比率两种。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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