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是一个。茶馆餐厅厨房的。工作员。被老总无端给辞退了,工资怎么算?是否现场发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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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工资方面的劳动纠纷,经济补偿金与赔偿金的主张能否并存问题,根据《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劳动
合同法的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支付了赔偿金的,不再支付经济补偿。因此,经济补偿金与赔偿金不能同时适用,二者只能择其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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讨薪的方法:
1、政府讨薪
通过向政府信访、上访等,通过政府、政法委来促成拖欠工资的公司支付。
2、网络讨薪
通过网络曝光拖欠工资企业的信息,拖欠的事实,通过网络传播促使企业支付工资。
3、媒体讨薪
通过媒体报道拖欠工资的事实,曝光企业的不诚信行为,促进企业改正和支付工资。
4、行政讨薪
通过劳动局投诉举报,通过劳动监察大队促进企业支付工资。
5、司法讨薪
通过劳动仲裁、法院诉讼来解决工资支付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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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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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