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是在15年12月12日在小区私人住处开始上班的,是在58上面应聘的淘宝客服。说好前三天是没工资,16号签的试用期合同为一个月,从15号开始算的工资,因个人原因于本月28号晚上离职提前发短信告知老板,但是老板一直没回复,29号问老板什么时候结算工资,他说的根据本公司试用期合同,乙方在未满试用期时间内因个人原因离职,甲方将不支付乙方在试用期内的工资,就说我是因为个人离职,而非公司请辞所以按照合同没工资。请问这样合理吗?

2018-09-09 18:42:5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劳动者因离职发生劳动纠纷的,当事人可以在30日内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在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试用期辞职当然有工资,只要你提前和单位申请过了。那么单位没有任何理由不给工资。要是单位恶意不给,你可以向当地劳动部门投诉的。第一,在试用期辞职,公司原则上是不能扣除你工资的,除非你在职期间给公司造成了什么财产损失,正常情况下,试用期辞职应在提前三日告知公司人事部门,工资在离职那天当面结清;
    第二,在公司常规发薪之日再发放给你。
  • 试用期在我国法律中,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可以依法约定试用期。劳动合同期限三年以上可以约定六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到三年的,试用期可以约定三个月到六个月。在试用期内,劳动者可以提前三天向用人单位提出即可。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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