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在公司,我可以申请居住证而不是购买社会保险吗?我可以在深圳申请身份证办理居住证吗?我需要其他证书吗?

2020-02-04 15:49:5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劳动法》规定,自用工之日起双方建立劳动关系,单位应自实际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超过一个月的应支付双倍工资),劳动合同期限包括试用期。签订合同后,单位就应当依法为劳动者申报参加社会保险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单位从职工工资中代扣代缴应由职工个人缴纳的部分。
    缴费单位必须按月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报应缴纳的社保费数额。
  •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没有依法参加工伤保险的,职工发生工伤的,又用人单位按规定支付工伤保险费用。用人单位不支付的,工伤职工可以通过劳动争议仲裁维权。
    不愿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的用人单位自然千方百计逃避工伤保险责任,工伤职工应当及时申请工伤认定,构成伤残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申请劳动能力鉴定。
  • 公司不买社保,员工私自离职可以扣薪吗?如果用人单位未按规定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保费,劳动者随时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用人单位不能扣发工资。以下 公司不买社保,员工私自离职可以扣薪吗?   《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也就是说,只有用人单位在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的前提下,职工辞职才需要与用人单位协商或提前30天写出辞职申请。如果用人单位未按规定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保费,劳动者随时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用人单位没理由要求劳动者提前写出辞职申请,更不能扣发工资。   相关法律规定: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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