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实际年龄已经是19岁了,户籍年龄小了3岁。由于某些原因,有必要改变年龄,而且没有出生证明。实际年龄能改回来吗?

2020-02-04 19:43:54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出生医学证明与抚养权没有直接的关系,父母争取孩子抚养权参考如下法条处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三十六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 你好,年龄有误的更改是非常复杂的,需要提供最原始的资料,如出生证明,第一次户籍登记记录等,因此,你只有在找出当年的出生证明,或者接生医院根据原始记录出具的你的出生时间证明,或者有证据证明出生年月错误是由户籍登记部门、或者是在户口迁移过程中的失误造成等证据后,才能向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申请变更出生年月。
  • 不能更改户口本的“出生年月”:  
    1、根据我国《户口登记条例》第17条的规定,当事人要更正户口本“年龄”的,必须交验本人的《出生医学证明》来佐证;  
    2、而《出生医学证明》的记载,一经确定,原则上来说,就是不能更改的,在两者的“出生年月”一致的前提下,不能办理该项。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的规定:  第十七条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  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  二,《国家卫生计生委、公安部关于启用和规范管理新版〈出生医学证明〉的通知》(国卫妇幼发〔2013〕52号):  
    三、建立健全有效工作机制:  
    (二)严格信息变更。《出生医学证明》一经签发,签发机构对证件记载的信息原则上不作变更。对申请人申报新生儿出生登记欲变更新生儿姓名的,由户口登记机关按照《出生医学证明》记载的“姓名”办理出生登记后再按照有关规定为其办理姓名变更手续,将《出生医学证明》记载的新生儿姓名登记为曾用名。
  • 户口本上的年龄和实际年龄不对,在法律上应该以那个为准确? 以户口本上的年龄为准。
    如果不影响生活工作的,不改也行,那就算了。
    因为虽然能改,但真操作起来挺麻烦的。
    一、居民要更改身份信息,首先得向当地派出所提交个人申请。
    由当地派出所核查电脑上登记信息和户籍底册纸质登记信息,如果身份证的信息和户籍底册纸质登记信息是一致的,确实是电脑登记有误,派出所会给申请人发放一张《居民身份证变更更正申请表》(一式三份)。
    申请人填好后,派出所会复制申请人的户籍底册,并出一份调查报告,逐级上报,市、县两级公安部门都批准后,同时在网上放开更改权限,申请人的身份信息才能变更。
    二、如果电脑登记和户籍底册登记信息不一致,申请人则需提供三种以上法律认可的、可以互相印证的证据。
    比如以前的户口本、第一代身份证、结婚证等,证明身份证或户口本上的年龄是错误的。需要找到原始的、正确的户籍资料,即便是这样,也得按照按流程来改。你可通过互联网,进入当地的“公安便民服务在线”平台,查阅一下关于办理更改身份信息的具体流程和手续。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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