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母亲在接到公司来电的情况下去交相关资料结果在路途中不明身亡后续去问到公司相关人员也是有点不想搭理的情况请问这种情况如果我们家属对公司提出起诉,那官司能打赢不?还有就是对警方多次询问验尸报告可结果26天过去了警方的回答任然是结果还没有出来对我们家属的提问也是说下星期出结果可是都问了五六次了可验尸结果还没有出来,本地的交警也判断了不是交通事故,可警方也没有采取任何行动给家属的回答任是等验尸报告,是不是警察被收买故意给家属不了了之的拖延

2018-09-09 20:10:1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第一步:明确要“告谁”
      在“告谁”的问题上,首先要看发生事故时对方所驾车辆行驶证上的车主是谁,如果是肇事司机本人,那就直接起诉他。如果车辆另有其主,可以将肇事司机与车主作为共同被告一起起诉。
    如果车主是单位,可以将单位一并作为被告告上法庭。
      此外,从维护权益受损一方利益的角度出发,国务院颁布的《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还特别规定了车主承担垫付责任的原则。
    车主承担垫付责任是指承担赔偿责任的机动车驾驶员暂时无力赔偿的,由驾驶员所在单位或机动车的所有人负责垫付。但事后,承担垫付责任的车主可向肇事司机追偿。
    第二步:拿到证据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是认定道路交通事故的法定机关,虽然其出具的《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应经当事人予以质证,不能当然成为法院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但它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纠纷的重要证据,在诉讼中,对于证明双方当事人各自应负的责任程度仍具有重要的意义。
    案件起诉至法院后,法院固然应当根据法庭调查的事实对事故责任进行确认,调查范围不受公安机关责任认定书的限制,但在通常情况下,当事人没有确凿证据推翻责任认定书的内容时,法院都会采信公安机关对责任的认定,并以此为基础确定有关当事人的赔偿责任。
    因此,当事人在拿到交通队的事故责任认定书时,一定要仔细看清责任认定内容。如果不服,要及时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复议 。
      第三步: 合理要赔偿
       交通事故纠纷案件中,涉及的赔偿问题一般包括财产损害赔偿和人身伤害赔偿。
    财产损害赔偿的范围主要包括:修车费;车上货物损失等。修车费:根据修车发票上的合理数额认定,如果车辆已经报废应折价赔偿;事故中车上物品的损坏赔偿,应当按实际损失进行赔偿。
  • 交通事故出人命的处罚。事交通运输人员或者非交通运输人员,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发生重大交通事故,在分清事故责任的基础上,对于构成犯罪的  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一)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
      
    (二)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
      
    (三)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四)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五)严重超载驾驶的;
      
    (六)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 1、民事起诉状,人民法院和每位被告各一份;   
    2、交通事故证据材料,主要包括:   
    (1)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病历和诊断证明;   
    (2)医疗机构出具的误工时间证明、工作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   
    (3)用以证明交通费的正式票据;   
    (4)受害人及近亲属的户籍证明,如受害人系农村户口,最好提供发生交通事故时已在城镇居住一年以上、且有固定收入的证明;   
    (5)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或者伤残的证明;   
    (6)被扶养人与受害人系近亲属的证明,以及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证明;   
    (7)其他证据材料,如《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等。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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