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人们企业以‘’国有企业改革‘’,之名,政府部门仍未下达目的性文档,也并沒有去劳动者行政机关办理备案,强迫运用员工交流会(正式工多见),根据辞退计划方案强制与人们解除劳动合同,目的性解雇合同工与劳动派遣,随后依照劳动合同法开展经济补偿金是不是有侵害人们的利益,可否规定二倍赔付?望权威专家解释。

劳动合同纠纷
2020-02-05 08:19:12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以单位未及时支付工作报酬的理由辞职,可以要求工龄补偿,但是不是双倍的。在本单位每工作满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以离职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做补偿标准 《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 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 合同工被辞退的情况分很多种,要看具体情况处理: 如果职工过错,怀孕期间单位可以以劳动合同法第39条理由解雇《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第四十二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关于单位辞退员工的补偿,具体规定如下:
    1、公司未提前通知,你可以得到一个月工资的补偿;
    2、你可以根据你在该公司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工作时间不满半年的发半个月,超过六个月不满一年的按一月的标准发给经济补偿金。
    3、如果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你可以得到相当于经济补偿金的两倍的赔偿金;
    4、及早申请劳动仲裁;别超过时效。
  •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1条的规定,经济性裁员是指企业由于法定的情形,企业如果不与一批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话,很难改变企业目前的困难状况,所以劳动法也允许用人单位在这种情况下行使单方解除权。   
    1、经济性裁员的具体情形:   
    (1)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2)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3)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4)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