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姐姐的丈夫和外面的另一个女人生了一个孩子。我们需要什么证据来指控他重婚

2020-02-05 10:02:4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收集重婚罪证据的技巧

    1、可以暗访居住生活的场所

    认定重婚最重要的一点是与他人同居生活,因此同居的地点是非常重要的,只有找到了同居生活的场所才能有进一步的婚姻调查取证。

    2、从行为人邻居着手准备

    确定重婚者是否真的重婚,还要看他是否以夫妻名义与他人同居生活,而这些情况需要无利益第三人加以佐证,譬如行为人生活场所附近同时与其又经常有来往的人。

    3、从婚姻登记处查询婚外情一方的婚姻情况

    如果有登记结婚的,可以请求民政部门的工作人员配合,调取重婚的证据。

    4、报警

    根据刑诉法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重婚案可由被害人提出自诉,也可由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
    现在法院的做法是一般的是如果自诉人有证据证明重婚的事实,法院直接按自诉立案。如果自诉人的证据不足,法院不立自诉案件。由受害人请求公安机关侦察,然后由检察院提起公诉。

    5、委托律师协助取证
  • 老公犯了重婚罪,起诉后撤诉还可以告。只要不超过追诉时效就可以起诉。  重婚罪是指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属于刑事自诉案件,一般情况下法院是不告不理。  《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刑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 婚外情证据有以下几种:

    1、照片:

    显示配偶与第三者亲密关系的各种照片;

    2、录音:

    能够证明配偶与第三者有婚外情的录音,如与配偶谈话中配偶承认与第三者的婚外情关系等;

    3、录像:

    显示配偶与第三者婚外情关系的各种录像;

    4、手机短信:

    配偶与第三者之间的婚外情短信,有时候配偶与自己、第三者与自己还可能通过短信联系,谈到婚外情的问题,这种短信都可保留下来作为证据。但由于短信的特点,一是保存比较困难,二是很难直接证明短信发出及接收者到底是谁,所以需要采取一些特别的手段予以保留,并且可能还需要一些辅助的证据才能证明婚外情的事实。
    但无论如何,这些短信可以作为婚外情的佐证,帮助证明者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条。比如短信保留在接收者的手机中,一直未被删除,储存在手机储存空间或储存卡中,或将手机短信固定,经公证机关公证等,以备将来作为证据使用。

    5、电子邮件:

    有时配偶会与第三者通过电子邮件联系,其中也会涉及婚外情内容,有些当事人也会将邮件内容打印作为证据提交法院,也有些采用公证方式对电子证据进行保留。
    但由于很能证实电子邮件的发出和接收者到底是谁,所以电子邮件单独作为婚外情证据十分困难,只能作为辅助的证据,帮助证明者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条。

    6、配偶和第三者亲口承认的书面材料:

    如我们在案件中经常碰到的,有婚外情的一方曾给配偶写过的保证书等,保证不再与某某发生婚外情关系,这样的书面材料也可以帮助证明配偶有婚外情行为。

    7、周围邻居、朋友的证言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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