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离婚对象没有支付抚养

离婚
2020-02-05 11:50:48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父母离婚没给抚养费:   二个义务是互相独立的,任何一方违反自己应尽的义务时,都是违法行为。
      一,法律规定,父母与子女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改变。也与是否直接抚养无关。
    这种关系任何情况下,不得人为的断绝!
      二,父母与子女间,有抚养与赡养义务,同时也有互相继承财产的权利。这些权利或义务,与当初的抚养方式无关。事实上,依照法律规定,即使父母一方,真的从来也没有抚养教育过小孩,小孩仍然有赡养义务。
  • 作为孩子的父母,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应该支付抚养费,这是法定的义务。您和对方已经离婚,如果孩子没有成年的,那么对方应该支付抚养费。如果您是和对方是经过法院判决离婚并且判决书中明确写明了对方应该支付的抚养费,而对方一直没有支付的,您可以向法院执行局申请强制执行。
    如果您和对方是通过协议离婚的,那么对方不按照协议支付抚养费的,您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法院判决对方支付抚养费,以维护孩子的合法权益。
  • 抚养费由双方协议,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有关规定:
    7、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8、抚育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
    9、对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
    10、父母双方可以协议子女随一方生活并由抚养方负担子女全部抚育费。
    但经查实,抚养方的抚养能力明显不能保障子女所需费用,影响子女健康成长的,不予准许。
    11、抚育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
  • 一般情况下,父母抚养子女的义务截止到子女十八周岁。超出十八周岁,父母没有法定抚养义务,包括子女上大学期间的抚养费。
    同时《婚姻法》第21规定: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婚姻法》解释
    (一)第20条规定 “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是指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或者丧失或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等非因主观原因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
    根据以上规定,子女超过十八岁,尚须父母履行抚养义务的情形
    (1)子女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
    (2)子女非因主观原因(丧失或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等)无法维持正常生活。
    抚养费的变更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