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骑电动车与逆行电动车碰撞,我轻微擦伤,逆行车主腿部骨折,医疗费用五万元,这五万元我需要担责吗?

2020-02-05 12:40:14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酒驾:饮酒后暂扣驾照六个月,并处罚款1000-2000;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10日以下拘留,并处罚款1000-2000,吊销驾照;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处6个月以下拘役,罚款1000-2000,吊销驾照五年。
    发生事故关键看事故责任是如何划分的,如果对方负同等以下责任,那么只要按责任划分承担赔偿责任就行,如果负主要以上责任,并且你母亲伤情鉴定为重伤的话,那么还要承担刑事责任,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吊销驾驶证终身。
  • 出车祸后可以要求车主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赔偿、残疾辅助器具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和《侵权责任法》里有详细规定,建议查阅。
  • 电动车撞人医疗费赔偿: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按照医院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创伤治疗所必须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医疗费包括挂号费、检查费、化验费、手术费、诊治费、住院费、药费医疗等医疗人身伤害的费用。
    (1)挂号费:挂号费的次数、科别与审核认定的治疗伤害所就诊的次数、科别一致的挂号费应当赔偿。
    (2)检查费、治疗费等:根据伤疾的需要经治疗医院同意进行的检查、治疗等费用应予赔偿。
    未经治疗医院同意,受害人自行治疗与伤疾无关的费用或自行重复检查所花费的费用不计入赔偿范围,但确系治疗医院误诊而遗漏的伤疾除外。
    (3)药费:必须确系治疗因伤害人的侵害行为所致伤害的药费。
    需外购药品的,应当有治疗医院开具的处方。药品的种类、数量应当与处方一致,没有治疗医院开具的处方,擅自购买与损害无关的药品不应计入赔偿范围。
    (4)住院费:受害人根据治疗医院的要求需住院观察、治疗的费用应予赔偿。
    但治疗单位发出出院通知单后,受害人无正当理由故意延长住院时间而发生的费用不予赔偿。
  • 故意伤害造成轻微伤
    1、因要轻伤才构成犯罪,公安机关对轻微伤不作刑事案件立案处理的,一般告知按照民事纠纷解决;
    2、你可以与对方协商赔偿事宜,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
    3、你也可以要求公安机关对对方进行治安处罚,公安机关不处罚的,你可以提起行政诉讼起诉公安机关的行政不作为。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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