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2017年8月4日晚朋友给我打电话请我吃饭,吃饭的时候朋友拿了两瓶白酒让我陪他喝,我与请我吃饭的朋友都喝酒了,吃完饭我驾驶请我吃饭喝酒朋友的两轮电动车载着请我吃饭喝酒的朋友往回家的路上行驶,由于吃饭时喝多了酒不小心将电动车撞向一辆正在行驶的小客车上,致使请我吃饭喝酒的朋友左腿踝骨骨折,经过手术朋友现在已经出院了,交警对此次交通事故做出的结果是我负全责,朋友出院后就逼着问我要钱,此次交通事故医院里共花了25000元,我自己付了8500元,我就想咨询一下这起交通事故请我吃饭的人有没有责任,责任占多少,谢谢。

2018-09-09 23:41:5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交通事故发生之后,要注意记录现场,互换资料,及时报警,并且要及时转移人员。涉及到交通事故赔偿的问题,可以根据交通事故责任大小来确定。 交通事故是指汽车等机动车辆或非机动车辆造成的人员死、伤或物损事件。
    广义上还可包括铁路机车车辆、船舶、飞机造成的事故,但习惯上仅指公路运输和城市交通中出现的意外事件。
  • 在民法中,赔偿与责任紧密相连。责任越大,赔偿份额越多。交通事故中的赔偿大多是基于交警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来确定赔偿数额。因此,在出现交通事故时,尽量保留现场,由交警根据现场来划分责任,确定赔偿数额。
  • 交通事故由交警出具事故认定书划分责任,事故各方按比例承担赔偿责任。对事故认定书不服,可以在3日内申请复核一次。伤者治疗终结后可以做伤残鉴定,伤残等级以鉴定结果为准。
    人身损害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及护理费、误工费、营养费、交通费、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赔偿金、伤残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等。
    具体如何赔偿,须根据伤情而定。如协商不成,可以起诉肇事者及保险公司索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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