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的车被另一方撞了,另一方承担全部责任,另一方车险公司做评定,说成她们做有价差,我们一起自身补款,是否不合理合法的?

2020-02-05 19:41:3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1、怎么赔偿看交警鉴定看责任认定。
    2、保险公司赔付看保险合同的约定。
    3. 全责就是全责方保险公司赔付。
    4 赔付金额在定损范围内赔付。
    5. 维修超出定损金额肇事者自己承担。
    6. 如果咨询者买了车保险发生交通事故及时报案即可待公司赔付。
    7. 理赔时提交必备资料后保险公司会按条款合同给与赔付。
    8.细节如果操作正解咨询保险公司处理此次事故的定损人员。
  •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6条规定:“同时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和第三者责任商业保险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先由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商业三者险的保险公司根据保险合同予以赔偿,仍有不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侵权责任法的相关规定由侵权人予以赔偿。
  • 损害赔偿调解
    第六十条 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有争议,各方当事人一致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的,应当在收到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维持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复核结论之日起十日内,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申请。
    第六十一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合法、公正、自愿、及时的原则,并采取公开方式进行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
    调解时允许旁听,但是当事人要求不予公开的除外。
    第六十二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与当事人约定调解的时间、地点,并于调解时间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口头通知的,应当记入调解记录。
    调解参加人因故不能按期参加调解的,应当在预定调解时间一日前通知承办的交通警察,请求变更调解时间。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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