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 我想商量一下,我们的房地产证明书上有夫妻共有,如果孩子的父亲死了没有立遗嘱的话,这个房地产怎么分开呢? 谢谢,什么??

2020-02-05 20:29:48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一方可以立遗嘱指定继承人来继承属于他自己合法拥有的所有财产,以及指定继承人来继承共有财产中属于他那部分财产份额。不能立遗嘱指定继承人继承不属于他合法拥有的财产。如何遗嘱内容只是包括个人的合法财产,不涉及另一方的财产就有效。
    继承人如不放弃继承,就要承担死者生前的债务,遗嘱继承人要承担被继承人离婚协议中的所负的债务。
  • 你好,根据《继承法》第5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以及第10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的规定,结合你的描述,首先应当由你奶奶的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包括你奶奶的配偶即你爷爷,你奶奶的父母(假设健在),你奶奶的子女(包括你爸爸)等继承。
    如果你所称姊妹是奶奶的姊妹,而你是你奶奶的直系孙辈,则不存在由你奶奶姊妹继承的情况,因为这个时候存在第一顺位继承人。 建议你电话咨询,以便律师了解清楚情况。
  • 房屋共有是指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公民、法人共同拥有该房屋的权利和应承担的义务。那么,夫妻共有房产如何分割,  夫妻共有房产如何分割,主要内容如下:  夫妻一方婚前购买的房屋,且付清全部房款,应属于一方的婚前财产,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房产分割。婚后夫妻一方以个人婚前财产购买的房屋,应属于一方的婚前财产,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  
    (一)婚前取得产权证的  《婚姻法》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为夫妻一方的财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婚姻法》司法解释
    (一)同时规定: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既然夫妻一方婚前付清了全部房款,并取得了房产证,那么该房屋无疑是婚前财产。所以,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  
    (二)婚后取得产权证的  还是属于一方的婚前财产,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产权证虽然是物权凭证,但并不意味婚后取得产权证的房屋,就应当是婚后财产,关键看出资情况,既夫妻一方在婚前是否已付清全部房款。
  • 房产证手续齐全,审核通过,可以办理房产证时,还是需要男方到场配合办理的。
    一、即使双方已经离婚,离婚协议约定产权归女方所有,但是在产权证上登记的产权人没有办理过户之前,男方还是合法的产权人之一,因此,离婚后初次办理房产证以及转让的过户手续时,还是需要男方亲自到场配合办理的。
    二、如果男方有事,或者有其他原因,不能亲自到场办理的话,可以授权他人或者授权女方代为办理,男方需向代办人出具《授权委托书》,代办人持男方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同时需持代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才可以代男方办理产权过户手续。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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