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一位老人68岁,从小下放农村,之后变成了城镇户籍。 但是,我一直没有在农村支付过养老金。 国家有补助金吗?

2020-02-05 20:46:5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居住在城镇满一年以上,且收入来源于城镇的,可以按照城镇标准计算赔偿金。
      《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2005]民他字第25号关于经常居住地在城镇的农村居民因交通事故伤亡如何计算赔偿费用的复函 》之规定,受害人在事故发生前一年居住在城镇,且收入来源于城镇的,可以按照城镇标准赔偿。
      证据要求:暂住证、租房合同、劳动合同、社保证明、工资单等。
  • 日前,国务院印发  《关于实施支持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若干财政政策的通知》  提出了十条具体政策措施  对农民释放了重大利好信息  
    1、将农业转移人口及其他常住人口随迁子女义务教育纳入公共财政保障范围,逐步完善并落实中等职业教育免学杂费和普惠性学前教育的政策;  
    2、加快落实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法和异地就医结算办法;  
    3、加快实施统一规范的城乡社会保障制度;  
    4、支持进城落户农业转移人口中的失业人员进行失业登记,并享受职业指导、介绍、培训及技能鉴定等公共就业服务和扶持政策;  
    5、建立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奖励机制;  
    6、在根据户籍人口测算分配均衡性转移支付的基础上,充分考虑向持有居住证人口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的支出需求;  
    7、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考虑持有居住证人口因素;  
    8、地方政府要将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工作纳入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城乡规划和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规划。  
    9、维护进城落户农民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  
    10、加大对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财政支持力度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等。
  • 按照最高人民法院相关的司法解释,被扶养人生活费是按照被扶养人实际生活情况来确定计算标准的,在农村生活的按农村标准计算,在城镇生活的按城镇标准。比如,交通事故中被害人系在城镇务工的农民,那么他的伤残赔偿金或死亡赔偿金就按城镇标准计算,如其未成年的子女或需赡养的父母在农村生活的,则农村标准计算被扶养人生活费,如在城镇生活的则城镇标准计算,当然农村户口的要按城镇标准计算需要提供在城镇生活的证据。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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