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交通事故一审已经判决了,对方保险公司不服判决,提起了上诉,都两个月了,法院还没通知什么时候二审开庭,这个有时间规定吗?

2020-02-05 21:10:11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对法院一审判决不服,可以在法定期间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当事人不服民事、行政判决的上诉期间为15日,裁定为10日;不服刑事判决的上诉期间为10日,裁定为5日。
    如果在法定期限内,双方当事人都没有提出上诉,那么,一审裁判即发生法律效力,只要有一方当事人在上诉期间提出上诉就不发生效力。
    要上诉。就要先写上诉状。如果你请了律师,上诉状可以由律师帮你写;如果没请律师,自己也可以写。
    上诉要激纳上诉费。你必须在递交上诉状的次日起7 日内,按照一审给你的缴费通知书,到指定银行交纳诉讼费用。如果交费确实有困难的,可以申请缓、减、免交。逾期未交纳诉讼费用。
    没有申请缓、减、免交,或者虽然申请但未获法院批准,仍不交纳诉讼费的,法院会按照撤回上诉处理。
  • 二审判决即为终审判决,当事人不得再上诉。对二审判决若有异议,认为程序、实体上有错误时,可提起再审(我国称为审判监督程序)。审判监督程序的启动有三种形式:当事人申请再审,法院决定再审,检察院抗诉进行再审三种。
  • 交通事故法院判决后是否由保险公司赔。  交通事故由事故发生地或者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交通事故一般审理时限,一审法院审理交通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审限为6个月,二审为3个月。  
    一、交通事故法院判决后是否由保险公司赔  交通事故伤害者可以要求肇事者赔偿,有保险,找保险赔偿。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及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的规定,首先由交警部门进行事故责任认定。由交强险承保的保险公司在第三者责任限额内赔偿,超额部门,再由对方根据责任认定情况赔偿。保险公司及对方需赔偿医疗费,误工费,住院护理费,住院伙食费,交通费。造成伤残的经伤残鉴定后根据残级确定赔偿伤残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精神损害赔偿金等。  我国《保险法》第五十一条规定:“责任保险的被保险人因给第三者造成损害的保险事故而被提起仲裁或者诉讼的,除合同另有约定外,由被保险人支付的仲裁或者诉讼费用以及其他必要的、合理的费用,由保险人承担。”按照“上位法优于下位法”的原则,该法条的适用效力显然优于《保险条款》第十条第四项,因此,司法实践中,对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费用,法院通常判决由保险公司埋单。  
    二、交通事故法院判决后如何获得赔偿  生效法律文书的履行方式有两种:一是自动履行,二是强制履行。如果对方自动履行判决,这两种方式都有可能.如果对方不履行生效判决,你可以在法定期间,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1、法院按照交通事故,占责方交通强制保险的赔偿上限—11万(伤残、死亡)走,超出部分按责任比列计算,这个钱实际是可以直接判给被告,保险公司的。同样,医疗费也是,只要在交通强制保险限额内的,只要对方占责就在限额内赔付,超出部分,按责任比例计算。  
    2、如果没有保险,根据双方的责任比例,对相应的损失金额,直接按照比例划分。
  • 如果对方负主要责任或者全部责任,则构成交通肇事罪,作为受害者家属,分两种情况:
    1.如果你们提起的是单独民事诉讼,而且立案时留了电话给法院,法院一定会通知你们民事案件的开庭时间的;但刑事部分的开庭不一定会通知你们,除非你们持续跟踪到法院并明确表示要出庭。
    2.如果你们提起的是附带民事诉讼,则刑事部分开庭也有义务通知你们出庭。 如果对方负平等责任以下的责任,则不构成交通肇事罪。你们只能提起民事诉讼,按民事诉讼规定等待法院通知,也可以电话过去查询一下,免得遇到找不到原告被认为撤诉的情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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