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是2010判了五年有期徒刑 ,当时因怀孕被取保候审,到今年8月份要收监,我又是在哺乳期,孩子11月份满一岁,然后监外执行,孩子的爸爸在监狱里,去年6月份进去的,两年半时间,我一个人带三个孩子,孩子都还在小,大的4岁,我想问一下,我是不是到了哺乳期时间满了就收监了

刑事辩护
2020-02-06 01:12:47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根据法律规定,取保候审属于刑事诉讼期间对犯罪嫌疑人的临时强制措施。取保候审的期限为十二个月,在取保期间不得中止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确有犯罪事实的,要贪求追究刑事责任。
    能积极赔偿并得到受害人谅解的可从轻处罚。第七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 监外执行是指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由于患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或者妇女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的婴儿,不适宜在监狱执行刑罚,可暂由罪犯居住地的公安机关执行,并由罪犯原属的基层组织或者所在单位协助监督的一种特殊刑罚执行方法。
  •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四条规定,监外执行的适用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罪犯有严重疾病需保外就医。对于适用保外就医可能有社会危险性的罪犯,或者自伤自残的罪犯,不得保外就医。
    对于罪犯确有严重疾病,必须保外就医的,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开具证明文件,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审批。发现被保外就医的罪犯不符合保外就医条件的,或者严重违反有关保外就医规定的,应当及时收监执行。
    2.罪犯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的婴儿。哺乳期限按婴儿出生后1年计算。3.罪犯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对具备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罪犯,人民法院判决时,可直接决定。
    人民法院决定暂予监外执行的,应当制作《暂予监外执行决定书》,载明罪犯基本情况、判决确定的罪名和刑罚、决定暂予监外执行的原因、依据等内容,并抄送人民检察院和罪犯居住地的公安机关。
    故而针对交通肇事罪监外执行的可以参照以上内容,希望我的回答对你有帮助。
  • 关于取保候审的适用条件,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明确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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