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一个朋友欠我五万元,长期未还,欠我,在起诉期内。 我可以向法院起诉他吗?

2020-02-06 08:13:3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您好,如果对方拒不履行债务的,
    1、您本人可以以债权人的名义向法院起诉债务人。
    2、可以向法院主张滞纳金,如果债务人认为滞纳金过高的,也可以向法院要求减少,具体数额将以法院判决为准。
    3、判决执行取决于被告是否有财产,如果判决下达后被告在规定期限内拒不履行判决还款的,您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对方名下财产,由法院将被告名下等额财产予以拍卖,从而保障您的合法权益。详细诉讼程序您可以来电或面谈,律师在审查您的相关证据后,会为您制定切实有效的诉讼方案。
  • 到法院起诉时,对借条没有任何要求,就是没有借条,债务人照样可以起诉,借条是最重要的证据。我国的现行法律规定的时效是:借条约定的还款日期到期后的第二天起,开始计算诉讼时效,时效为二年。
    过期后,再起诉,法院一般会受理,查明没有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情形,法院一般驳回诉讼请求。此时你的权利还是存在的,还可以要求对方归还,但法律不提供强制保护了。
  • 若债权人没有借条,而债务人又一直不还钱,债权人可以:

    1、可以起诉,但是债权人为了实现主张债权的诉讼目的,在债务人当初并未向债权人出具欠条或借条的情形下,应当搜集到足够的证明己方对债务人享有合法债权的证据后,在向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发布支付令或直接提起诉讼程序。

    2、虽然债务人并未向债权人出具借条或欠条,但是债务人亲口承认债务,包括数额、币种借款期限及还款期限的录音也属于能够证明债权的合法有效证据之一。此外,银行转款记录、知情者认证或书证等证据均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反应双方之间的借贷关系。在债权人虽没有借条或欠条,但是掌握到了足够的辅助证据,且各个证据要素之间相互印证,共同指向债务人欠债权人钱的情形下,人民法院应会依法支持债权人的诉讼请求或支付令申请。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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