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孩子现在11岁男孩,比较淘气,以前作业总是拖拉,因为作业,没少打孩子,四年级下学期的时候接近考试,作业量增大,有史以来最狠的一次挨揍,之后有一段厌学,也去参加考试了,之后放暑假,在家了请了心理医生,情绪起到了很好的抒发,一个假期过去了,新学期,出现了很多问题,四年来孩子一直是坐在讲台前,原因是捣乱,影响别人,现在有一点错误,都是他的错,矛头都是指向他,孩子现在情绪比较激动,他被特殊对待,老师哄着他,可是这样,他心里更,脆弱,最近在学校跟同学打架了.老师说不允许这样的孩子在我的班级.她很累,需要我去校长那里说明,让孩子休学或者退学,学校有权利这样吗,我该怎么办

其它
2020-02-06 09:43:41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在学校打架,学校的责任:如果学校未尽到管理职责,则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责任,但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以外的人员人身损害的,由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管理职责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 打人致轻伤,已经构成故意伤害犯罪,可以聘请律师为其辩护。
    故意伤害罪,是指故意非法伤害他人身体并达成一定的严重程度、应受刑法处罚的犯罪行为。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