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租赁合同需要注意哪些细节

2020-02-06 11:09:5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借款合同,是当事人约定一方将一定种类和数额的货币所有权移转给他方,他 方于一定期限内返还同种类同数额货币的合同。其中,提供货币的一方称贷款人,
    受领货币的一方称借款人。
    借款合同的特征为:
    1. 借款合同的标的物是金钱。借款合同的标的物是一种作为特殊种类物的金钱, 因此,原则上只发生履行迟延,不发生履行不能。
    2. 借款合同是转让货币所有权的合同。
    当贷款人将借款即货币交给借款人后, 货币的所有权移转给了借款人,借款人可以处分所得的货币。这是借款合同的目的
    决定的,也是货币这种特殊种类物作为其标的物的必然结果。
    3. 借款合同一般为有偿合同(有息借款),也可以是无偿合同(无息借款)。
    4. 借款合同一般为要式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的形 式可以由当事人约定。
  • 主要从下面四个方面审查代写的租赁合同有无法律效力:
    (一)合同主体是否符合规定,即出租人与承租人是否具备有效民事行为的构成要件。如是否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出租人是否为房屋所有人或合法使用权人等。
    (二)房屋是否为法律法规禁止出租。只要法律法规不禁止出租的房屋,都可以依法出租。
    (三)房屋租赁合同的内容是否合法。
    (四)是否进行过登记备案。《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及本市的租赁法规均规定,租赁当事人应向房产管理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
    在实践中,对未登记备案的租赁合同是否有效有两种观点,一种认为合同是无效的,另一种认为租赁合同仍然有效,但不具有对抗第三人的效力。
  • 在签订设备租赁合同的时候,要了解在租赁过程中都要涉及的一些情况,比较重要的就是设备的概况,使用程度,有没有严重的损坏,履带的磨损,发动机的性能等等,这些都是要在签订合同签需要了解的,在签订合同的时候,要仔细看清楚每一项条款,询问清楚自己不明白的条例,做到心中有数,中国人有句古话:“心细无大害”,不要心急。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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