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律师,我的对象现在被刑事拘留,因为与某人争吵和打架,造成严重伤害。我该怎么办?

刑事辩护
2020-02-06 11:29:0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行政拘留属于行政处罚,相对人对公安机关行政拘留的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治安管理处罚法》第102条规定:“被处罚人对治安管理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依据该规定,如果你朋友对公安机关所作的行政拘留决定不服的话,既可以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而不是必须要先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行政复议。
  • 你好,
    1、如果已被刑事拘留,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宣判前只有律师、辩护人才能去看守所会见犯罪嫌疑人,其他任何家属都无权见人。
    2、近亲属可以考虑及早委托律师到看守所会见犯罪嫌疑人认真了解整个案件的具体经过以及防止其被刑讯逼供。
    3、律师会见后对犯罪情节做出判断看有无自首、立功、从犯、未遂等从轻、减轻的情节并及时为其提供法律帮助、申请取保候审
    4、等案件移送到检察院,我们将前往检察院复印案卷材料,深入详细的了解案件证据材料;
    5、整理案卷材料,为法院的辩护做准备;
    6、法院审判阶段要选择无罪辩护还是减轻处罚、缓刑辩护,需要视具体情况而定;
    7、如果犯罪嫌疑人存在减轻、从轻处罚的情节,应当尽力争取减轻、从轻处罚、缓刑。
  • 监视居住转到看守所刑拘,是刑事诉讼过程中的强制措施变更。可能是犯罪嫌疑人违反了相关规定,也可能是办案机关认为应当拘留,具体原因还要根据案情。
      相关规定:《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五条 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执行监视居住的处所;
      
    (二)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会见他人或者通信;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六)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身份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款规定,情节严重的,可以予以逮捕;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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