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对象的死亡保险公司的调查花了六个月才完成。现在我说需要重新审视一下。审查需要多长时间,解决索赔需要多长时间?

2020-02-06 13:50:5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保险公司收到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的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请求后,应当及时作出核定,并将核定结果通知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不能以各种理由遥遥无期的拖延赔偿。  
    一、理赔起算时间  索赔申请包括了给付保险金的请求和有关证明、资料,《保险法》第二十六条所规定的保险人预付赔款的期限也是从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提供资料完整之日起计算。  
    二、理赔时限的规定  保险合同对理赔时限有约定的从其约定,对理赔时限没有约定的,根据保险法的规定:最迟不迟于60天。但是为了防止保险人通过保险合同对理赔时限的约定达到拖延赔偿的目的,最迟不迟于60天(因为保险合同是保险公司拟定的格式合同)。  
    三、保险公司的赔付期间包括的两个阶段  
    1、保险公司收到索赔申请到做出核定的那段时间  一般来说保险公司从收到完整的索赔资料后,根据保险法的规定应当及时作出赔付或拒赔的决定,“及时”为多长时间,《保险法》没有作明文规定,不过《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保险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征求意见稿)》已经对《保险法》中的“及时”规定为三十日,除有困难的除外,按照保险实务来讲简易理赔案件为3~5天,普通理赔案件为2周左右,疑难复杂案件可能会长达30-60天。  但是不管何种情况。从保险公司从收到完整的索赔资料开始六十日内,必须对是否赔偿及赔偿金额作出决定,如果期限已满而保险事故比较复杂或者保险金的数额难以确定的,譬如在意外伤害中伤残人员需要较长的时间治疗,因此医疗费用的确定就需要较长的时间。保险公司应当根据已有证明和资料可以确定的最低数额先予支付;保险人最终确定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数额后,应当支付相应的差额。  这种先予支付的规定是基于保险的补偿性质,目的是使被保险人能够及时恢复生产和生活,以维护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的合法权益,《保险法》规定的先予支付和《民事诉讼法》关于先予执行的规定是一致的。  
    2、达成有关赔偿或给付保险金的协议到实际给付保险金之间的阶段  在保险公司与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达成有关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额的协议后十日内,保险公司应当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义务。一般而言,非巨额的保险金都能在达成协议后的当场或1-3日内获得支付。
  • 交通事故理赔期限是指保险条款规定的保险人接受被保险人或受益人提出的请求赔偿或给付保险金的期限。这两种期限在保险条款中有如下几种表述:
    1、机动车辆保险条款
    (2000)第二十八条规定:保险车辆发生保险事故后,被保险人……在48小时内通知保险 人。被保险人应在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对交通事故处理结案之日起10天内向保险人提交本条款第十二条规定的或保险人要求能证明事故原因、性质、责任划分和损失 确定等的各种必要单证。第三十条又规定:被保险人不履行本条款第二十四条至第二十九条规定的义务,保险人有权拒绝赔偿或自书面通知之日起解除保险合同;已 赔偿的,保险人有权追回已付的保险赔款。
    2、国内航空货物运输保险条款第十七条规定:在承运人会同收货人作出货物运输事故签证时起,被保险人如果经过180天不向保险人申请赔偿,不提供必要的单据、证件,即作为自愿放弃权益。
    3、一些人寿和健康保险条款对保险事故通知都作了类似的规定: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自其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7日内(或5日或10日内)通知保险人,否则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应承担由于通知迟延致使保险人增加的勘查、调查等项费用。
  •   交强险赔偿范围:
      相对于商业三者险20多条免责条款,交强险的免责为“受害人故意行为造成损失”、“被保险人自身财产损失”、“相关仲裁及诉讼费用”和事故造成的某些间接损失,保障范围要大许多。而且,无论事故中被保险车辆有没有责任,交强险在责任限额范围内都予以赔偿,并且没有免赔额和免赔率。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