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三家借款,用门店做质押,借款30万,限期一年,我想问一下一年限期之后,假如重续贷,务必再再次办理手续吗?感谢!

2020-02-06 20:57:3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社保贷申请条件如果社保缴存期限未达要求,能够提供连续缴纳8个月以上公积金凭证也可以。22-55周岁(不含)的中国(不含港澳台)公民有固定工作、且工作单位为其缴纳社会保险/公积金现单位最近连续缴纳满6个月、社保或公积金缴纳基数大于2000元工作所在地与申请地一致、工作所在地与社保缴纳地一致信用记录正常无逾期注意事项如果社保缴存期限未达要求,能够提供连续缴纳8个月以上公积金凭证也可以。
  • 如果P2P网贷平台的提供者通过网页、广告或者其他媒介明示或者有其他证据证明其为借贷提供担保,根据出借人的请求,人民法院可以判决p2p网贷平台的提供者承担担保责任。
  • 物抵合同的登记手续是合同成立的法定程度和必要条件,应登记而未登记的合同是无效合同。对抵押合同办理登记是有利于债权人的,一是可以通过登记部门对抵押物的真实性进行审查;二是可以有效地避免重复抵押;三是还可以取到证明作用。
    因而应严格按照规定办理登记,需要注意的是合同签订日与生效日的关系。以往合同签订日就是合同生效日,但抵押合同则不然,法律规定抵押合同登记日为生效日,因此,签订合同时,要考虑合同签订后还有一个登记过程,合同上提供贷款日期,一定不能早于合同登记之日,否则就会出现贷款之日早于合同生效之日的笑话。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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