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我脾气不好爱叨叨,前两天我工作压力特别大,跟老公诉苦,他很不耐烦,我可能觉得他心里没我了,跟他吵了起来,结果他狠狠的打了我,打的我浑身是伤,而且下手特别重,揪着我的头发把头使劲拽,打了我几十个耳光,满脸伤,胳膊,脖子都是伤。我第二天骗他说是出去拜访客户把车骗出来偷偷溜走了,开车去了外地。所以现在我想找律师起诉离婚,以家庭暴力起诉。因为这不是第一次了,已经是打我第六次了,我心已经彻底死了。我们婚后财产一套未装修房子,车,还有农药店,以家庭暴力起诉离婚,我能不能得到赔偿,婚后财产如何分配。我们有个6岁的女儿,从小都是我娘家父母带大的,我也在工作,待遇都不错,完全有扶养孩子的能力,我也想要孩子的扶养权。而且他家他爸也有家庭暴力,他爸年轻的时候总是打他妈妈,孩子跟着他们一家不会幸福的。请求律师帮我看像我这种情况,如何离婚,我能更多的得到什么赔偿,婚后财产如何分配,孩子能不能归我。谢谢!

离婚
2020-02-07 09:41:49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1.离婚时有夫妻双方都知道的共同财产未分割,如共同财产在离婚双方或一方掌控下,可以基于物权要求分割共同财产,不受时间的限制。
    2.离婚时有夫妻双方都知道的共同财产未分割,如要求分割时,共同财产已经不受双方或一方掌控,夫妻一方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自己的合法权利受到侵害时起两年内向法院起诉。
    3.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财产行为或伪造债务侵占了自己的财产的共同财产,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诉讼时效为两年,从当事人发现之次日起计算。
    4.如协议离婚后对财产分割反悔,在离婚后一年后可到法院起诉。
  • 未婚同居是一种社会普遍存在的现象,而由其引起的财产分割问题更是受到社会的普遍关注。按照我们婚姻法及相关法律规定,在非婚姻状态下,同居者分割财产时,一般可以按照以下的步骤进行:

    第一步,对全部财产进行清点和估算。
    先确定哪些是属于私人财产,哪些是属于共同财产。然后估算出共同财产的价值,并经双方认可。
    第二步,确认每一项财产的产权,即搞清每一项财产应该属于谁。
    为了共同生活,以及在开始共同生活后,双方会共同购置或拥有一些财产。
    最常见的有家具、家用电器、房产、汽车、银行存款、股票、期货、债券、艺术品、古董、名贵宠物和花卉等。在共同购置这些财产时,如果双方当时没有做任何约定,从理论上讲,应该这样确认产权:以谁的名义登记、落户的,产权就归谁(如房产、汽车、银行存款、艺术品、古董等)。
    如果不需要登记的,原则上由谁购买、使用、照顾、保管就归谁。如果是双方共同购买、使用或照顾、保管,而且是不可分割的(如家用电器、家具、宠物等),则应通过协商,决定由一方完整地获得该财产,而另一方则获得相应的价值补偿(可以是现金,也可以是债权、股权、期权、其他财产的所有权、实物等)。
    不适用上述原则的,则由双方协商解决。
    第三步,对财产进行合理的分割。
    因为产权所反映的状态,并非为合理或真实的状态,双方应该根据实际情况,对产权进行合理的调整和分割。
    譬如,某男独自经营着一家书店,但当时注册时用的是女友的名字。这个书店的产权从理论上讲应该属于女友,可女友从来没有参与过经营,也不懂得经营。书店这一财产的利益,主要是要经过经营来实现的。
    如果真把店给了女方,她不但不能从中直接获得利益,而且还潜藏着因经营不善而赔钱、负债的风险。所以,双方协商后,决定把书店分割给男方,仍由他继续经营。而作为补偿,男方同意把以自己名义购置的房产,过户到女方的名下,结果是双方满意。
    显然,合理的财产分割,与前面的清算和确权一样,在处理非婚姻状态下的财产纠纷时,也很重要。
    除了共同购置财产外,两人也有可能共同创造出一些财产或收益。主要是指知识产权(包括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等)和公司股权。
  • 法定继承的第一顺位:配偶、父母、子女,第二顺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如果没有第一顺位的继承人,就由第二顺位的继承人继承,继承法说的说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因此,其四人都有继承权,继承份额原则上均等,但是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 凡是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的,原则上都是平分。如果一方有婚外情的,或者家暴的,另一方可以适当要求补偿。分割家产夫妻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到法院起诉,让法庭来判决。提醒一句,夫妻离婚分割的只是夫妻共同财产,不包括夫妻个人财产或第三方财产。按照婚姻法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1)工资、奖金;
    (2)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因继承或赠予所得的财产,但遗嘱或赠予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除外;
    (5)其他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共同财产包括夫妻双方或者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劳动收入和其他合法收入、受赠的财产、继承的财产等。此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事政策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中第二部分的规定,夫妻共同财产还包括:
    (1)婚前财产与婚后财产无法查清的,或者属婚前个人财产,但已结婚多年,由双方长期共同使用、经营、管理的,均可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2)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复员、转业军人所得的复员费、转业费,离婚时,如夫妻共同生活的时间较长,可按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3)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从事多种经营和承包责任田的当年收益以及当年无收益的养殖、种殖专业投入的资金;
    (4)结婚登记后,一方或双方父母赠给的金银、珠宝以及其他财产。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