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在广州买了一个住房公积金。我来自广西,现在我想在家乡买栋房子。广州的住房公积金可以用吗?

2020-02-07 09:51:2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1.购买、建造、翻建或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的;
      
    2.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3.租房自住的;
      
    4.离休、退休(或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
      
    5.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6.出境定居的;
      
    7.非本市户口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8.户口迁出本市,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9.下岗、失业人员,男性45岁(含45岁)、女性40岁(含40岁)以上,且连续下岗、失业12个月以上的;
      
    10.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其继承人、受遗赠人申请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储余额的。
      依照上述1-3项提取的,提取金额保留到十位整数;依照4-10项提取的,需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男女双方实际取得的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公积金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婚姻法的《解释二》规定,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养老保险金等款项,为夫妻共同财产。
    考虑到这些费用,有些并不是当事人随时随地就能够拿到,而是必须得等到一定条件具备时才可以动用,所以该解释采用了“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表述,以求更好、更明确地划定夫妻共同财产范围,从而有利于纠纷的解决。
  • 用住房公积金买房要注意什么?

    1、公积金不能直接用作购房首付,很多人都认为公积金是可以用来当做购房首付的,其实并不是这样的。一般来说,公积金都是先使用后提取的,也就是说,若要用公积金贷款买房,就要先垫付首付款,然后再携带本人或夫妻双方的身份证、户口薄等证明材料到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核心提取公积金余额才可以。

    2、公积金的提取总额不能超过房款总额,有一部分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的数额比较大,可能账户里有50万元,但是他的购房总额是30万元,他以为自己可以将公积金余额全部提出,支付完了房款还能剩余20万,但实际并非如此。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总额不能超过房款总额,就算你的公积金账户里有50万,但只要你所购房屋的总结不足50万,一样不可以全额提取。 
    3、结清公积金贷款后可以再用公积金购房,如果你申请过公积金贷款,那么公积金核心的系统上就会有相应的记录,只要你的贷款还没有还清,你或者是你的配偶都无法再次办理公积金贷款。但是,如果你已经结清了之前的贷款,那你就可以再次申请公积金贷款购房,并且不受二套房的政策限制。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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