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因为土地问题,他们走到门口两次,他开始打人,我没开始打他,他还睡在地板上说别人打他,住在医院里看轻警徽签证,在警方调解他不同意后,他向我求助,让我陪他来这里医疗费用,我该怎么办?

其它
2020-02-07 10:31:24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人身伤害引起的损害赔偿,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确认人身损害事实后,确认造成人身损害的相应的责任,根据责任大小来承担相应的责任。
    人身伤害赔偿需要对伤残等级进行鉴定,根据鉴定的结果确认具体的赔偿数额。伤残等级鉴定是由专门的鉴定机构鉴定,对于人身损害的伤残等级确认后,主要赔偿范围包括医疗费,住院费,护理费,营养费,误工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精神损害赔偿等。
    据当地的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以及受害人的年龄、户籍来确认各项赔偿责任。人身损害赔偿,可以聘请律师,律师费用也由将来的加害方承担。双方如果可以进行调解的,可以通过赔偿侵权损失后调解解决。
  • 可能性如下:
    1.扰乱社会秩序;
    2.故意伤害;
    3.不构成犯罪(当事人轻伤以下)。1和2是刑事犯罪,可能会被判刑;3的话就是构成扰乱治安,可能会罚款,拘留,或者带所教育。所有的3条都可以附带民事赔偿(在造成你的财产损失和他人的人身伤害的情况下)。《刑法》第293条:
       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刑法》第234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 发生有人上门闹事的,要根据具体情况处理,如被人打伤的,建议报警处理,由警察进行调查取证,如果确定是对方过错的,那么可以要求对方在侵权责任范围之内承担侵权责任。  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四十三条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  第十六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 达成调解协议后,一方不履行调解书,或者反悔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应当予以受理,但是调解协议具有民事合同性质,可以作为人民法院裁判的根据,请求变更、撤销或者宣告无效调解协议,需要当事人能够证明调解协议具有可变更、撤销情形或者无效情形或者受害人以保险公司未参加调解且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未作释明为由提出反悔,要求保险公司和机动车方承担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经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履行的,公安机关不再调解,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件疑难问题的解答  
    4、问:当事人在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主持下达成的有关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调解协议,是否具有约束力?  答:当事人在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主持下达成的调解协议不具有强制执行力,但具有民事合同的性质,除调解协议存在无效或者可撤销的情形外,可以作为人民法院裁判的根据。  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医疗纠纷、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案件法律适用研讨会纪要
    29、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后,双方当事人自行和解或经公安部门调解达成协议后尚未实际履行的,一方当事人反悔并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应予以受理。  2010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有关问题的指导意见
    12、当事人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主持下达成调解协议后,一方当事人反悔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变更、撤销或者宣告无效的,一般不予支持,但以下两种情形除外:  
    (1)当事人能够证明调解协议具有可变更、撤销情形或者无效情形的;  
    (2)受害人以保险公司未参加调解且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未作释明为由提出反悔,要求保险公司和机动车方承担赔偿责任的。  
    2、交通事故受害人与机动车方当事人已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达成协议,且机动车方当事人根据调解协议又向受害人出具欠条或还款计划的,受害人以该欠条或还款计划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应作为债务纠纷案件受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