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想问一下下早已签定房子认购协议,交了2万订金,还没签买房合同,假如交了了首付,去金融机构美国面签,办下不来借款,首付能够退吗?

2020-02-07 11:12:59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这个时间较短,不符合一般商品房交易的惯例,但是银行贷款需要的相关流程配合才可以使你及时银行贷款到帐,如果不能到帐可能发生你违约的风险。现在你的应对办法是尽快准备材料申请贷款,尽自己所能尽快办理,并将这一过程固定相关证据
    将来如果对方追究违约责任,这些证据,将帮助你减轻,甚至认定为不违约的证据。因为,在你积极处理的情况下,不能及时贷款到帐虽有风险,但亦可抗辩不是你的过错,这是目前为止对你最有利的方法。
    如果将来确实被追究违约责任,建议委托律师帮助你尽量降低损失。
  • 购房者购买商品房,尤其是期房,对自己所购房屋的了解都是通过楼盘宣传材料、售楼人员的讲解或者朋友的介绍获得的,因此在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时,购房者往往都是被动的,所以在签订购房合同时要注意下面的问题:  
    (一)购房人签合同前应先看一下前面的说明,明确以下问题:  
    1、《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虽由市国土房管局统一编号、印制,但仅是在商品房预售时推荐使用,而非强迫使用的。  
    2、合同文本中的选择内容,以及空格和空白行,是供房地产商和购房人自行约定或补充约定的。自行约定的内容优先于示范文本中的固定条款,房地产商和购房人都有权对示范文本条款的内容进行修改、增补或删减。  
    3、购房人签合同时一定要注意在空格或空行部位填写需要删除或添加的内容,如不作约定或以补充协议形式另行约定时,应划掉空格或空行部位,避免留下后患。  
    (二)注意关于“当事人”的表述  
    1、购房人签合同前首先要确定在合同上填写的出卖人与预售许可证上的售房单位是否一致,要注意代理机构不能是出卖人。否则购房人付了钱,开发商可能会说没有收到钱。  
    2、如果房地产商是委托代理人或代理机构进行销售,购房人一定要看清房地产商委托的权限范围,要求他们在委托代理人或委托代理机构情况后面添全所有内容,如果出卖人授权代理人或代理机构有权代表房地产商签字,购房人一定要看一下授权书的正本,同时最好要求把该授权书作为合同的附件。  
    3、购房人在填写前最好事先想清楚用谁的名字购买。因为一旦合同备案,房屋交付前,购房人想换名字,需购房人和房地产商一起到国土房管局办理更名手续,除了要花更名费,同样需要房地产商的同意。房屋交付后,购房人要想换名字,只能等到拿到房产证后办理过户,费用就更大了。  
    (三)“五证”检查要看原件  对于《土地使用证》、《预售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购房人可要求房地产商在第一条相关位置填上“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号”和“施工许可证号”,在后面的空白栏填上“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号等其它项目建设依据。  购房人看“五证”最好要求看“正本”,留意一下《土地许可证》上有没有注明土地已抵押给银行。如果土地抵押了,购房人应和房地产商就解除抵押的时间进行约定,明确房屋交付时,房地产商如果不能解除抵押应具体承担什么样的赔偿责任。
  • 购房合同是买卖双方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就买卖商品房达成的协议。没签购房合同往往导致买卖双方的权利义务、违约责任、救济方式模糊。
  • 在贷款过程中,借款人往往因为资料不齐往返于银行,部分借款人因为嫌太麻烦而放弃了贷款申请,而一部分因为提供不了完整的资料而被否决,所以在贷款前务必弄清楚贷款所需资料的要求,节约时间的同时提高效率
    流水不足
    银行流水被作为借款人还款能力的重要参考依据,目前多数银行在审贷要求中对流水的每季结息金额作了具体要求,流水结息不达标的借款人不予准入。
    征信记录查询次数频繁
    征信记录近6个月查询次数频繁表明借款人近期对资金的需求比较大,存在潜在风险
    资料虚假
    不论以任何原因任何形式在贷款过程中提供虚假资料的,一旦银行发现,是直接拒绝的,不但无法申请贷款了,还有可能上"黑名单
    涉及禁入行业
    钢贸、化工、水泥、等产能过剩行业以及房地产、投资、娱乐、高污染、高耗能等限制性禁入行业,凡涉及这些行业的贷款是很难审批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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