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公司的法人股东。三个人现在不想做。我想取消公司。如果这两个人现在不接电话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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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是相对自然人而言的,是指拥有独立支配的财产,能够以自
己和名义独立地参加民事活动.为自己取得民事权利和承担义务的社
会组织.
法人成立应发具备的条件,根据民法通则第37条之规定,主要
有以下四个方面:
1.法人必须依法成立.即必须符合法律规定,为法律所允许,
经国这认可也允许成立.它包括两方面的含义:第一,法人除依照民
法成立外,还要依照规定的法律程序成立.
2.法人必须有自主经营的财产.法人要进行各种经济活动和社
会交往,必须有一定的物质基础作保障,这就是由法人自主支配的财
产.
3.法人必须有明确的组织机构.名称和场所.法人是一严格的
组织体,不是一个松散的联合或联盟,因此必须有一个明确有组织机
构,不是一个松散的联合工联盟,因此必须有一个明确有组织机构,
行使法人的职权和从事日常工作;法人的名称是用于同其它法人相区
别的志,有的可以表明这个组织或单位的工作对象及录属关系,法人
对自己登记注册的名称享有专用权,以此名称制造的产品鉴定的合同
,获得的专利等不允许别的组织冒用,受国家法律保护;法人还必须
有相对固定的场所,即住所,就是法人组织的所在地.它表明了法人
进行经济活动的主要地点,据此设立银行帐户,履行债权债务,安排
诉讼管辖等.
4.法人必须能够独立地承担民事责任,法人在经济活动和社会
活动中,由于违反合同.不履行债务,或者侵害了社会或其他人的财
产及利益,就应当独立地承担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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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你不主动注销,公司是不会自己注销的。第二,如果你不注销,而且不管它,可能出现的情况就是,你的企业因为没有公示被列入异常经营名录,严重的被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最后会对该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管等人员的信用照成影响。国家现在真么重视信用体系建设。建议楼主不要那么做。第三,注销公司其实不是那么繁琐。而且也不怎么花钱(可能就是登报需要一定的费用)。
第四,解散公司的流程:1,解散事由出现(一般为开股东会,解散公司);2,解散事由出现15日内成立清算组,并到工商部门备案;3,清算组成立后10内通知债权人,60日内登报公告。
接到通知的30日内、未接到通知的自登报之日起45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债权。清算完成之前不得对单独债权人清偿。4,出清算报告。5,报股东会确认。6,注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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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注销有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即可。 《公司法》: 第四十三条【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本法有规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规定。
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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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