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再婚夫妇带着各自的孩子,双方没有共同的不动产,一方死后,另一方购买了房子,死者的孩子有不动产继承权吗? 请问世方子女有不动产继承权,再婚夫妇各自带着子女,双方没有共同的不动产,一方死亡,另一方购买房屋,死者子女有不动产继承权吗?

2020-02-08 02:53:42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根据你的表述,房屋等均系婚后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且因房贷未还完,即使法院也难进行明确分割。 对于你的问题:
    一、你暂住到房屋分割前,如果双方可以达成和解协议尚可,否则,房贷未还完,法院也难判决;
    二、他出狱后要求与你同住,应得到支持,因为现该房为你们共同所有,而且你两人共同居住也并非法律意义上的非法“同居”;
    三、原则上他享有一半的房屋产权,分割房产时作价分给他一半,房价以你们离婚时为准,但应扣出,你们离婚后你所还贷款数额的二分之一房款;
    四、只要在婚后取得的财产他都有权分得一半,但你可以主张他对于离婚存在过错,这样在分割财产时法院会根据他的过错程度,减少他应得的份额,如果有婚法规定的四项过错,可以依法少分甚至不分给他。 建议你找律师为你作更详尽的解答。
  •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上述问题,我的回复如下:
    1、没有办理房屋产权的变更会影响继承人对该房屋的所有权的取得,但不会影响遗嘱的效力;只要该遗嘱的内容没有违反法律强制规定就是有效的。
    2、根据《继承法》的规定,除非在遗产处理前继承人放弃继承权,不然该遗产就视为已经被继承;所以,该继承人仍然能够办理房屋的产权过户。
    3、根据《婚姻法》的规定,只要该继承发生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该继承的财产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所以该女婿作为继承人的合法配偶,对该房产享有共同共有权;如果离婚,他有权主张对该房屋进行分割。
  • 您好,根据继承法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
    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你看看,你那个妹妹是否属于其中的情况
  • 可以通过继承公证或者诉讼方式进行继承。继承法规定,配偶、子女、父母属于第一顺位继承人,被继承人去世后,先由第一顺位继承人继承,没有第一顺位继承人的,由第二顺位继承人继承。继承实现的方式主要有以上几种:
    1、通过继承公证。如果继承人各方,对财产的继承分配可以达成一致,可以至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取得公证书后,办理相关财产的登记过户手续。
    2、通过诉讼判决。如果继承人名方,对财产的继承分配不能够达成一致,可以由一方或几方起诉另外一方或几方,由法院依法对遗产进行分割。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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