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面包车不老了。 与逆行电动三轮车相撞,电动三轮车的人被撞死,责任如何,怎么赔偿?

2020-02-08 16:27:11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45条的规定,机动车遇有前方车辆停车排队等候或者缓慢行驶时,不得借道超车或者占用对面车道,不得穿插等候的车辆。  因本市机动车保有量大,而且周末、假期车辆均不限行,郊游时车流量大、景区道路拥堵是常有的事。
    在拥堵路况下,抢道超车、逆行、违章调头是引发交通事故的主要原因。为了确保行驶安全,在自驾车郊游时应当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尤其在拥堵路段应当做到不抢道、不逆行,按顺序排队依次通行。
    万一发生了交通事故,应当及时报险定损,通过友好协商妥善解决事故。
  • 你好,交通事故首先由交警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承担,你们可以根据事故认定书以对方和交强险保险公司为共同被告依法向法院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先由对方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赔偿限额范围内给予赔偿,不足的部分由双方当事人根据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比例承担赔偿责任。保险公司有先行垫付的义务。
    你们可以直接向保险公司索赔。受害方可以根据事故认定书以肇事方和交强险保险公司为共同被告依法向法院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先由肇事方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赔偿限额范围内给予赔偿,不足的部分由双方当事人根据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比例承担赔偿责任。
    人身损害赔偿的项目包括: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后续治疗费、伤残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注意: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为一年。以上回复,请采纳并评价。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十七条规定,行人是不得进入高速公路的。所以,在高速公路上正常行驶的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将高速公路上的行人撞死,由于行人有过错,驾驶员没有过错,驾驶员是不承担法律责任的,但是,需要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该赔偿由车辆的交强险的保险公司赔偿,且数额仅限于交强险保额。
  •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13条 多辆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第三人损害,当事人请求多个侵权人承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当区分不同情况,依照侵权责任法第十条、第十一条或者第十二条的规定,确定侵权人承担连带责任或者按份责任。 因此如果仅仅是两辆车相撞的,则双方根据过错认定责任后进行赔偿即可,如果有多辆车涉及,则依照上述规定进行确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