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丈夫和妻子由于冲突决定离婚。丈夫有一个女儿,但是他已经分居不到半年了。当双方都提出离婚时,女方应该提出什么样的离婚条件?

离婚
2020-02-08 23:15:11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起诉离婚涉及的是一个当事人诉权的问题,只要双方之间存在一个合法的婚姻关系,无论是否分居、也不论分居时间多久,一方都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至于法院是否判决离婚,则要根据案件审理过程中,法院认定夫妻双方是否感情确已破裂,无法继续共同生活,如果确实感情破裂的,法院会判决准许双方离婚,反之,则判决不予离婚。至于很多人所说的分居半年就可以起诉离婚一类的说法,婚姻法上不存在类似规定,但是如果双方因感情不和分居达到两年以上则可以作为双方感情确已破裂的一个证据从而法院会判决离婚。司法依据:《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四
  • 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子女已经是成年人,与分割财产没有关系。
  • 首先双方可以协商解决离婚事宜,对离婚、财产分割、债权债务等问题进行协商,达成一致可签订离婚协议,拿离婚协议等材料去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如果协商不成,如想离婚,只能是向被告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要求解除婚姻关系,并对财产分割、债权债务等问题进行一并处理。
    法院在审查双方提交的证据后,审查夫妻感情是否破裂,如破裂则判决离婚,如有和好可能则判决不予离婚

  • 一、你们协议离婚不成,只能通过诉讼离婚。 你可收集你们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起诉离婚。 《婚姻法》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 *** 、吸 *** 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二、关于孩子抚养权,要看哪方更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
    三、简易程序为三个月。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