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家不是封闭式小区,没有大门,没有绿化,就是一栋回迁楼,物业收费0.5一平合理么?物业还要求有车的必须每人缴纳1000元停车费,不交的不让停车,缴纳费用但是车有任何问题不管,位置也不管让随便停,如全不缴纳就把楼下的位置卖给隔壁小区进行停车,但是钱不给我们!我们楼对面就是一个公司,他们的车就可以随便停不收费,请问我们怎么维权?急!

2018-09-10 10:28:3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物业管理条例》《物权法》明确了业主享有下列权利: 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接受物业服务企业提供的服务; 监督物业服务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 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使用情况享有知情权和监督权; 业主与小区物业打交道,产生纠纷和矛盾在所难免。过度过激维权方式不可取,怎样合理合规合法维权?业主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适用。
    1、业主与物业服务企业协商解决
    2、业主反映所属小区业委会解决
    3、投诉至行政管理部门解决
    业主与物业服务企业发生纠纷时,业主可以根据《物业管理条例》向其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投诉
    一、向房管局投诉
    二、向物价局投诉
    三、向消费者协会投诉,业主购买的是商品与服务,所消费的商品与服务一样适用于消法保护。
    四、向各职能部门投诉
    4、由第三人协商解决
    一般第三人调解可分为民间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三种。
    5、提交仲裁机构仲裁
    业主与物业服务企业发生纠纷后,依照物业合同中有仲裁条款,双方可将纠纷提仲裁机构进行裁决。
    6、提起法院诉讼
    业主通过以上四种方式仍无法解决纠纷时,可将纠纷诉至法院或直接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请求法院依法行使审判权以解决纠纷。
    7、不换思想就换人
    业主有权重新选择物业服务企业为其提供物业服务。
  • 物业管理公司依据物业管理服务合同为物业使用人,或所有人提供物业管理服务,物业管理使用人或所有人,依据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应当付出的费用的叫物业管理费。那么,物业管理费用如何收取,  物业管理费用如何收取:  我国法律规定,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根据所提供服务的性质、特点等不同清况,分别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和经营者定价三种价格,下面逐一说明:  
    1、实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的有:  为物业产权人、使用人提供的公共卫生清洁、公用设施的维修保养和保安、绿化等具有公共性的服务以及代收代缴水电费、煤气费、有线电视费、电话费等公众代办性质的服务收费;  其收费标准,由物业管理单位根据实际提供的服务项目和各项费用开支情况,向物价部门申报,由物价部门征求物业管理主管部门意见后,以独立小区为单位核定,实行政府指导价的物业管理服务收费,物业管理单位可以在政府指导价格规定幅度内,确定具体收费标准。  
    2、实行经营者定价的有:  为物业产权人、使用人个别需要提供的特约服务,政府物价部门也无统一收费标准的,其收费标准,由物业管理单位与小区管理委员会或产权人、使用人代表协商议定,并应将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报当地物价部门备案。  上述收费项目及其标准、收取办法不论是如何确定的,都应在物业管理合同中明文约定,物业管理服务收费实行明码标价,收费项目和标准及收费办法,都应在经营场所或收费地点公布、物业管理公司应当定期(一般为6个月)向住户公布收费的收入及支出帐目,公布物业管理年度计划和小区管理的重大措施,接受小区物业管理委员会、物业产权人、使用人的监督。
  • 物业服务收费应当遵循合理、公开以及费用与服务水平相适应的原则,区别不同物业的性质和特点,由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按照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物业服务收费办法,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
      如果小区已经成立业主大会,物业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由业主大会和物业公司自行协商制定收费标准;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期满但未成立业主大会的,则必须经过双过半业主同意,由物业服务企业与业主在公布的指导价范围内重新约定。合同履行期间,物业服务成本因政策性因素或服务项目和内容发生较大变动,如要调整收费标准,物业服务企业应在物业管理区域内的醒目位置就物业服务成本变动情况进行公示,并经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双过半业主)同意。
      物业管理费项目构成
      
    (一)公共物业及配套设施的维护保养费用,包括外墙、楼梯、步行廊、升降梯(扶梯)、中央空调系统、消防系统、保安系统、电视音响系统、电话系统、配电器系统、给排水系统及其他机械、设备、机器装置及设施等;
      
    (二)聘用管理人员的薪金,包括工资、津贴、福利、保险、服装费用等;
      
    (三)公用水电的支出,如公共照明、喷泉、草地淋水等;
      
    (四)购买或租赁必需的机械及器材的支出;
      
    (五)物业财产保险(火险、灾害险等)及各种责任保险的支出;
      
    (六)垃圾清理、水池清洗及消毒灭虫的费用;
      
    (七)清洁公共地方及幕墙、墙面的费用;
      
    (八)公共区域植花、种草及其养护费用;
      
    (九)更新储备金,即物业配套设施的更新费用;
      
    (十)聘请律师、会计师等专业人士的费用;
      
    (十一)节日装饰的费用;
      
    (十二)管理者酬金;
      
    (十三)行政办公支出,包括文具、办公用品等杂项以及公共关系费用;
      
    (十四)公共电视接收系统及维护费用;
      
    (十五)其他为管理而发生的合理支出。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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