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们公司要求购买一半社会保障,不是买300元,而是签约,现在我们不满意了,你能告诉公司吗?

社会保障
2020-02-09 18:46:4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公司不买社保违法吗?公司如果不买社保怎么办呢?根据我国《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30日内为其职工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并申报缴纳社会保险费。详情有关公司不买社保的内容   公司不买社保怎么办?   根据有关法规,单位应为职工办理参加社会保险手续,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个人承担的部分由单位从本人工资中代扣代缴。   职工入职一定要与单位签订合同,一旦发生了纠纷,合同可以作为职工与单位形成劳动关系的凭证,按照《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等相关法律,只要存在劳动关系,企业就应该为员工办理社保。   对于职工入职没有签订合同的,职工可以将历年的工资条、盖了章的证明、工作服装等各种可以证明与单位有劳动关系的材料,保存下来。一旦单位不给办理社保,可以前往企业所在地的劳动仲裁机构,提出仲裁。所在地劳动部门将会出具仲裁意见,职工可以根据仲裁意见,向企业提出补办、新办社保要求。     
    1、如果公司把社会保险费以工资形式发放给职工,由职工自己参保是违法行为。   
    2、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通过订立协议的方式规避社会保险义务,这种协议由于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是无效的。   如果遇到公司不买社保或者一其他方式规避为员工购买社保的责任,劳动者可向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投诉,要求公司补缴社会保险费。   相关法律条文:   《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第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30日内为其职工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并申报缴纳社会保险费。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用人单位未按照规定申报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暂按该单位上月缴费数额的110%确定应缴数额;没有上月缴费数额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暂按该单位的经营状况、职工人数、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等有关情况确定应缴数额。用人单位补办申报手续后,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规定结算。   《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第十六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于查明欠缴事实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发出社会保险费限期补缴通知,责令用人单位在收到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补缴,同时告知其逾期仍未缴纳的,将按照社会保险法第六十三条、第八十六条的规定处理:   
    (一)未按规定申报且未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二)申报后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三)因瞒报、漏报职工人数、缴费基数等事项而少缴社会保险费的。
  • 《劳动法》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用人单位应当自行申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缓缴、减免。职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
  • 公司没有交社会保险,不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用人单位未给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的确属于劳动争议。按照法律的相关规定,劳动争议的案件是“仲裁前置”这是没有问题的。
    《高级人民法院、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研讨会会议纪要》则规定,用人单位未为劳动者建立社会保险关系、欠缴社会保险费或未按规定的工资基数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主张予以补缴的,一般不予受理,告知劳动者通过劳动行政部门解决。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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