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刑事辩护律师,去年他人帮我借走4万元钱,未写借据,那时候她说做买卖周转资金20天,如今早已联络不到了,该怎么办

刑事辩护
2020-02-09 20:49:3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一个借条要想要想让它具有法律效力,应该按照下面的格式来写:

    借 条

    今有×××向×××借到人民币大写_____万_____千_____佰_____拾_____元整。小写_____元。
    上述借款约定于201_____ 年_____月_____日前还清,逾期不还,借款人应承担违约金_____。双方约定本纠纷由_____人民法院管辖。

    借款人:×××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

    借款日期:20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 借条上面没有担保人三个字的,有没有法律效力呢,会不会构成担保呢,担保人的法律解释是怎样的呢,担保人需要满足什么条件才有资格成为呢。

    1、这种情况,不属于担保,或者说没有形成担保的行为。
    担保,是指法律为确保特定的债权人实现债权,以债务人或第三人的信用或者特定财产来督促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制度。 担保是一种承诺,是对担保人和被担保人行为的一种约束。担保一般有口头担保和书面担保。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规定: 他人在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或者借款合同上签字或者盖章,但未表明其保证人身份或者承担保证责任,或者通过其他事实不能推定其为保证人,出借人请求其承担保证责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   该借条属于形式欠缺,但是不影响实体部分,也就是说这个借条是有法律效力的;
      如果借条没有写明还款日期的,以借条落款时间为诉讼时效起算点。即借的时间开始起算。
    如果一直不主张的话从写借条那天开始保护是20年。
    借条没有还款期限可随时向借款人主张债权,如果在主张债权时双方确定了还款日期,那么就从确定的还款日期起两年。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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