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利贷担保人债务纠纷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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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债务人不能及时偿还贷款,担保人可以:
A、先代替债务人归还债权人的本金及利息,然后你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B、如果债权人在债务到期之日起6个月内没有向你催讨借款本金及利息,也没有向人民法院起诉,你的保证责任就免除了,你不要再负担保责任,不要代替偿还了。
C、如果债权人在债务到期之日起6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了,
诉讼时效中断,你必须代替债务人偿还本金及合法利息,高息部分可以免除,然后向债务人追偿。
高利贷部分的话可以找法院起诉,仅给付自然的利息。
因为超过法定利息的4倍的部分,法律不予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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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条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
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
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人不得行使前款规定的权利:
(一)债务人住所变更,致使债权人要求其履行债务发生重大困难的;
(二)人民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中止执行程序的;
(三)保证人以书面形式放弃前款规定的权利的。
第十八条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
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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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人根据保证合同所应承担的担保责任,即当债务人不能履行主债务时,由保证人代为履行。
保证人的保证债务有两种: 一是在主债务不能履行时,由保证人代负履行责任; 二是在主债务不能履行时,由保证人与债务人负连带赔偿责任。
前一性质的保证债务所担保的主债务,只能是可代替履行的债务,对于必须由债务人亲自履行的债务,不能设立保证履行的保证责任。
保证债务是主债务的从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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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