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身份证丢了,我想做临时的身份证,去派出所,他们说我的身份证锁定了,该怎么解锁呢?
-
在如何办理临时身份证?
在申请申领、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办理临时身份证。。
一、办理临时身份证的条件:
1、具有常住户口的公民
2、在申请申领、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
二、办理机构:各行政派出所
三、需提交的材料:
1、申请人的居民户口簿;
2、申领居民身份证回执;
3、申领临时身份证登记表;
4、一张近期居民身份证标准相片;
5、急需使用临时居民身份证的证明事由。
四、临时身份证的有效期限为三个月。
五、居民办理临时居民身份证收费标准为每证10元。
-
1、根据我国《临时居民身份证管理办法》第3条、14条的规定:有效期限内的临时身份证与居民身份证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虽然在《
劳动争议调解
仲裁法》中没有提到必须提交身份证,但是在受理仲裁案件的时候,实际都是以申请人的身份证为准的。
根据我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十八条申请人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并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
仲裁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二)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
(三)
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书写仲裁申请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
1.居民户口簿。属集体户的,提供集体户口簿地址页和本人的常住户口登记卡。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提供原件验证,不收缴)。
2.本市户籍居民在申领、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身份证明的,可以在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未满16周岁的,可由监护人代为申领。
3.身份证不需要挂失,也不需要公告声明遗失,挂失和公告无任何法律依据。
4.根据居民身份证法,“居民身份证丢失的,应当申请补领。”。
5.当然公告声明遗失的行为,可以做,是自愿的行为。
6.你现在的身份证和和丢失的身份证还是都能使用的,无法把丢失的注销掉。两者的区别是印在身份证表面的“签发日期”。
-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