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房地产在银行有抵押贷款,但私募贷款没有结算,可以公证吗?贷款人或卖家的名字呢

公证
2020-02-10 16:59:5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你好!只是办理了公证并没有过户,那么该房产目前还是属于你一人所有。从你所述的情况来看,你们公证的协议是一份附有条件的协议,即你要求对方共同负担家庭开支,所以你可以委托律师向法院起诉要求撤销该协议的效力。
    婚后的家庭开支应由夫妻双方共同负担,如果你能够证明女方有存款的情况,可以要求平均分割。
  • 银行贷款合同是证明个人跟银行存在借贷关系的证明,上面会约定购房贷款的时间、利率计算方式及还款方式安排等等。还有违约责任之类的一些条款。只要个人按期正常还贷,银行就不会找麻烦,用到合同的机会就很少。
    贷款合同一般一式三份乃至四份,银行那边都有存档,即使个人没有给或者丢了的话也不碍事。银行会监督还款的。银行有诸多手段敦促个人按时还款,如果手段都失效了,最后银行才会拿着贷款合同起诉贷款人。
  • 在买方想在卖出房产前还清贷款,但是卖方却不承担支付大额首付的情况下,有个必要的前提就是买方有银行认可的抵押物向银行进行申请才行。
      这样买家就可以通过向银行抵押而得到一笔钱,从而还清按揭的房产,以促成交易的成功。
    虽说这种方法有种拆西墙补东墙的嫌疑,但是这不失为一种应急的好办法。那个抵押物就可以等到卖家付了房款后,去还清银行的抵押贷款,拿回抵押物。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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