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在被班上其他几个同学殴打后,学校反击并殴打他们是没有正当理由的。

其它
2020-02-11 07:14:3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正当防卫构成有以下几个条件:
    1、必须是针对不法的侵害行为;
    2、不法侵害行为必须是实际存在的,不是防卫人主观想象或推测的;
    3、不法侵害行为必须是正在进行的;
    4、防卫的目的是为了保护公共、本人或他人的权益;
    5、正当防卫必须针对不法侵害者实施;
    6、不应超过必要的限度。
  • 依据最高法《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7条:对未成年人依法负有教育、管理、保护义务的学校等教育机构,未尽职责范围内的相关义务致使未成年人遭受人身损害,或者未成年人致他人人身损害的,应当承担与其过错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三人侵权致使未成年人遭受人身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学校等教育机构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补充赔偿责任。
    依此,有一个比较简单的评判方法,即:当时老师是否知道此事或老师是否在场。如符合此条件则学校应承担相应责任;否则,很难认定学校方面有责任。
  • 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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