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要上我喝点酒骑电动车回家与一逆行载人电动车相撞,导致我左小腿胫骨开放性骨折,第二天报的警,但是没有录口供,现在协商没达成一致,请问怎么处理?责任如何划分

2018-09-10 13:31:4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电动车,相撞,逆行电动车不属于机动车辆,所以是这是属于和非机动车之间发生的事故。由于机动车辆国家规定需要进行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也就是交强险)。所以在交强险范围内你应赔付对方医药费,超过交强险部分按照双方的责任大小分摊。
    拓展资料:
    1、不走马路中央。骑电动车的时候要靠边,千万不要为了行车方便或是为了快而冒险走马路中央,因为车的位置被你占据往往很容易出事。
  • 相撞,责任,车当事人逃逸或者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使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应当负全部责任。
    当事人一方有条件报案而未报案或者未及时报案,使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应当负全部责任。
    当事人各方有条件报案而均未报案或者未及时报案,使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应当负同等责任。但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发生交通事故的,机动车一方应当负主要责任,非机动车、行人一方负次要责任。
  •   交法明文规定违章逆行造成交通事故,逆行方付全责。不过机动车是具有危险性的交通工具,与非机动车、行人发生交通事故应承担一定程度的过错责任。事故认定证书下来警察也不在允许继续扣留车辆。
      事故发生后应请求调出当时的录像,并作为证据,请求法院判理。如果对法院判理结果不满意,还可以请求申诉。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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