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的孩子已经欺骗我的丈夫三个月了,没有证据。我怎么能保证我的权利和权利?

消费者维权
2020-02-11 08:40:0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您好! 依您所述“结婚一年 妻子怀孕三个多月 丈夫突然以感情没了要求离婚 实际丈夫在网络游戏中情感出轨并见面发生关系 而后要求妻子打掉孩子 离婚不会给予赔偿 妻子要求生下孩子 由于妻子没有工作 要求丈夫给予怀孕期间生活费 产检费及营养费 丈夫以没钱为由拒绝支付 但是男方是经营淘宝店铺的 并且店铺信誉五皇冠 每天流水大概13000 月收入不低于2万 这种情况该怎么办 如何让丈夫支付生活费”的问题,为您做出如下回答和建议:
    一、“丈夫”应当支付“妻子”怀孕期间生活费 产检费、营养费以及小孩儿的抚养费直至其成年;
    二、如果有证据证明“丈夫”的出轨行为还可以让其承担婚姻过错责任,令其支付经济补偿金;
    三、如果“妻子”不同意离婚,在“妻子”怀孕期间丈夫不能与其离婚;
    四、以上问题,双方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诉讼。
  • 所谓的出轨保证书,在婚姻存续期间只是一种个人行为,对双方只是形式上的约束。但是,如果双方因为男方出轨而离婚,在离婚诉讼的过程中可以作为证据出现。
      根据《最高法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却已破裂的若干意见》规定,一方与他人通奸、非法同居,经教育仍无悔改表现,无过错一方起诉离婚,或者过错方起诉离婚,对方不同意离婚,经批评教育、处分,或在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过错方又起诉离婚,确无和好可能的,法院可以判决双方离婚。
  • 重婚罪,是指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
    1、要区分重婚罪与有配偶的妇女被拐卖而重婚的界限。近几年来,拐骗、贩卖妇女的犯罪相当严重。有的妇女已经结婚,但被犯罪分子拐骗、贩卖后被迫与他人结婚,在这种情况下,被拐卖的妇女在客观上尽管有重婚行为,但其主观上并无重婚的故意,与他人重婚是违背其意愿的、是他人欺骗或强迫的结果。

    2、要区分重婚罪与临时姘居的界限。姘居,是指男女双方未经结婚而临时在一起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不构成重婚罪。最高人民法院1958年1月27日在《关于如何认定重婚行为问题的批复》中指出:“如两人虽然同居,但明显只是临时姘居关系,彼此以”姘头“相对待,随时可以自由撤散,或者在约定时期届满后即结束姘居关系的,则只能认为是单纯非法同居,不能认为是重婚。


    3、从情节是否严重来区分罪与非罪的界限。在实践中,重婚行为的情节和危害有轻重大小之分。根据本法第13条的规定,“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所以,有重婚行为,并不一定就构成重婚罪。
    只有情节较为严重,危害较大的重婚行为,才构成犯罪。根据立法精神和实践经验,下面两种重婚行为不构成重婚罪:

    (1)夫妻一方因不堪虐待外逃而重婚的。实践中,由于封建思想或者家庭矛盾等因素的影响,夫妻间虐待的现象时有发生。
    如果一方,尤其是妇女,因不堪虐待而外逃后,在外地又与他人结婚,由于这种重婚行为的动机是为了摆脱虐待,社会危害性明显较小,所以不宜以重婚罪论处。

    (2)因遭受灾害外逃而与他人重婚的。
    因遭受灾害在原籍无法生活而外流谋生的。一方知道对方还健在,有的甚至是双方一同外流谋生,但迫于生计,而不得不在原夫妻关系存在的情况下又与他人结婚。这种重婚行为尽管有重婚故意,但其社会危害性不大,也不宜以重婚罪论处

    男方婚内出轨生下孩子是否算犯罪就要根据具体的情形来判断:

    1、如果说男方婚内出轨,与第三者以夫妻关系同居,那这种情况,即使不用生下孩子也构成重婚罪,女方可以通过向法院起诉维权;

    2、如果仅仅是男方一夜情与第三者生下孩子,这种情形不属于重婚罪。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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