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我咨询下,3轮电瓶车左转已进入道口后,被一辆直行两轮摩托车撞向电动3轮车右侧前门,导致电动3轮侧翻向马路牙上。交通队已定电动车3轮车全责,但是电瓶车已驶入直行道,我想问电瓶车应该全责吗?责任应该如何划分?

2018-09-10 13:33:4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根据交警部门出具的事故认定书进行责任划分,肇事者需要承担刑事责任以及对死者的民事赔偿责任。如果交警部门认定肇事方承担全责或者主要责任,肇事者就构成交通肇事罪,量刑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另外,需要赔偿死者家属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死亡赔偿金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 我国法律规定,如果发生了交通事故,当时人在救治伤员后,应当给立马报警,将事故现场交由交通行政管理部门进行勘察。勘察后,交通行政管理部门会依法制定出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双方当事人的责任划分的主要依据也就是责任认定书。
    如果对责任认定书划分的责任存在异议的可以到相关部门申诉。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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