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父亲在工地上班,下班出去的时候遇车祸身亡,和工地有没有责任?工地应该负起什么责任?

2018-09-10 13:35:3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因为本单位履行职责的工作人员之外的第三人侵权造成的,可以向第三人主张民事赔偿,可以活动工伤医疗之外的工伤保险待遇;本单位履行职责的工作人员造成的,由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工伤保险责任,肇事人不承担赔偿责任。职工因第三人的原因受到伤害,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以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已经对第三人提起民事诉讼或者获得民事赔偿为由,作出不予受理工伤认定申请或者不予认定工伤决定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职工因第三人的原因受到伤害,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已经作出工伤认定,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未对第三人提起民事诉讼或者尚未获得民事赔偿,起诉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职工因第三人的原因导致工伤,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已经对第三人提起民事诉讼为由,拒绝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第三人已经支付的医疗费用除外。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第八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被保险人在使用被保险机动车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致使受害人遭受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保险人按照交强险合同的约定对每次事故在下列赔偿限额内负责赔偿:

    (一)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0000元;

    (二)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0000元;

    (三)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2000元;

    (四)被保险人无责任时,无责任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000元;无责任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000元;无责任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100元。
  • 上班,出车祸,怎么获得赔偿? 以想获得工伤赔偿为例:
    一、受害人身份证复印件及个人申请(写明事故经过和所受伤害情况,包括时间、地点、现场证人及用人单位对伤害事故是如何处理的,是否报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及事故结案情况)。

    二、二人以上证人证言、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事发第一现场证人的所见所闻);

    三、受伤害人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劳动合同、工作证、押金条等)

    受伤害职工与用人单位之间因劳动关系发生争议的,当事人应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依法确定劳动关系,依法定程序处理劳动争议的时间不计算在工伤认定的时限内。

    四、用人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或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查询证明;

    个人申请应提供用人单位情况:
    (1)、用人单位全程,详细地址,邮政编码,联系方式;
    (2)、工商注册机关名称;
    (3)、法人代表姓名,联系方式;

    五、受伤害人的初诊病历、住院病历、诊断证明或职业病诊断证明书;

    六、受伤害人委托他人申请的,提供授权委托书及受委托人的身份证明;

    七、全部报送认定材料须为a4纸,有复印件的须提供原件由劳动部门进行审核;

    八、提交上述材料后,填写《工伤认定申请表》,申请工伤认定。

    九、其它需要提供的材料:
    (1)、交通事故须出具交通管理部门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2)、企业内发生的交通事故须出具企业车辆管理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3)、在履行工作职责中被人殴打致残者,须出具公安部门或法院的判决书。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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