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工期违约和延误的赔偿金每天按合同价格的5%计算。这条款合法吗?

2020-02-11 10:27:2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1、发生一方违约后、守约方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时,如果约定的违约金“低于”实际发生的损失,守约方可以起诉到法院请求增加违约金;如果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实际损失,违约方可以起诉到法院请求减少违约金。房屋租赁违约金也是如此。

      
    2、租房合同违约金的计算根据合同的相关约定违约金来计算,定金和违约金以及损害赔偿金不能重复计算。租房合同解除后,各种违约金的计算又因情况的不同二不同。

      
    3、合同法没有规定房屋租赁违约金的标准,都是房屋租赁双方自行约定违约金的数量,双方认可就可以。约定的违约金高请求减少时;必须是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实际损失,也就是悬殊,比如实际损失只有一百元,但约定的违约金却有几千元。如果算“过分高于”,是法官的自由裁量范围。

      
    4、一般认为,现行合同法所确立的违约金制度是不具有惩罚性的违约金制度,而属于赔偿性违约金制度。即使约定的违约金数额高于实际损失,也不能改变这种基本属性。关于当事人是否可以约定单纯的惩罚性违约金,合同法未作明确规定。通说认为此种约定并非无效,但其性质仍属违约的损害赔偿。
  • 首先,违约条款应根据合同内容、双方权利义务关系进行设定,没有统一的条款;
      其次,初步提供比较典型的违约条款,供参考:
      买卖合同
      违约责任
      
    1.货物清单上所列产品及其颜色,除因其本身质量问题外甲方不得任意要求更换;如甲方非因不可抗力原因而要求退、换所列产品则应按合同相应产品的售价100%对乙方进行赔偿;
      
    2.乙方不能按时交货的,每逾期一天应支付延迟交货总金额万分之三的违约金;延迟时间达到30天的,甲方有权要求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甲方应此所受的各项损失;
      
    2.甲方逾期付款,则每逾期一天应支付逾期金额万分之三的违约金;
      
    3.甲方要求延期交货的,应于交货日7天前以书面形式(加盖公章)通知乙方,并就因此所造成的仓储费用损失向乙方进行赔偿
  • 损害赔偿之残疾赔偿金的计算:
    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受害人因伤致残但实际收入没有减少,或者伤残等级较轻但造成职业妨害严重影响其劳动就业的,可以对残疾赔偿金作相应调整。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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