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如果房地产失去了继承人,公证人可以以某个继承人的名义,某个继承人又可以把房地产卖给亲戚,取消她们的买卖合同吗?

2020-02-11 11:17:3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房屋买卖公证属于涉及不动产转让的公证事务,根据 (公证程序规则 (试行》第十一条第二款规定,应当由不动产所在地,即房屋所在地的公证处管辖。
    应提交的证件、材料:
    申办房屋买卖合同公证,当事人应当提交以下证明材料:
    1·申请人的居民身份证及复印件;委托代理人代办的,代理人应提交身份证件和授权委托书;
    2·卖方要提供房屋所有权证书及复印件;
    3·出卖共有的房屋,卖方应提交其他共有人同意出卖的书面意见;
    4·草拟的房屋买卖合同文本;当事人可以请公证机关代为草拟;
    5·单位购买私房的,买方应当提交房屋管理部门批准买房的批准文件;
    6·公证机关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如房屋蓝图,房屋管理部门对房屋的估价报告等。
    经审查,公证处认为当事人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合同内容和形式真实、合法的,应当及时出具公证书。
  • 委托人有权撤销委托,除非是双方以前特别约定为不可撤销之委托.但如果这种撤销委托的行为给另一方造成损失的,应当进行赔偿. 《合同法》第四百一十条委托人或者受托人可以随时解除委托合同。因解除合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除不可归责于该当事人的事由以外,应当赔偿损失。
    委托人的义务与责任:
    1.支付费用的义务。无论委托合同是否有偿,委托人都有义务提供或补偿委托事务的必要费用;
    2.付酬义务。对于有偿委托合同,委托人应向受托人支付约定的报酬;
    3.赔偿责任。

  • 1、可以要求撤销房屋买卖合同,要求卖房人返还卖房款。
    2、因为卖房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不得违反公序良俗原则,交易时对有人在房屋中非正常死亡的信息应当告知买房人。
    3、《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七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履行合同,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扰乱社会经济秩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4、《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四条规定: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
    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当事人请求变更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不得撤销。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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