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但是他也?并不是主犯啊!并且行骗的钱也没有他那边,是在他老总那边,他还会判处?为何?

其它
2020-02-11 12:31:2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有借条,借款人逃跑不构成诈骗罪,属于经济纠纷。  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诈骗罪侵犯对象不是骗取其他非法利益。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 1、《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2、诈骗800元属于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情形,未达到立案标准,不追究刑事责任。
  • 《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  
    (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  
    (三)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  
    (四)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  
    (五)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