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以前房子是父亲的名字,父亲在死后了我的名字,兄弟姐妹都签了字,现在兄弟姐妹要分开房子,不能给他们吗?

2020-02-11 13:03:4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按照遗嘱继承或者法定继承

    父亲的遗产房,有遗嘱的,遵循遗嘱;没有遗嘱的,由配偶、子女、父母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并遵循以下原则:

    (一)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二)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三)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法》
    第五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十三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 房屋买卖办理过户更改名字;
      
    1、父母带《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房屋所有权证》和子女带《身份证》《户口簿》《婚姻证明》一同到到当地房屋产权登记部门办理房屋产权交易过户手续,将该房屋产权过户到子女名下即可。
      
    2、过户费用;
      
    (1)契税;90平方米以下首次购房的按1%缴纳;90—140平方米按房价
    1.5%缴纳;140平方米以上按房价3%缴纳
      
    (2)营业税:房屋产权取得满五年的免征,未超过五年的按房价
    5.5%缴纳。
      
    (3)土地增值税;房屋产权取得满五年的免征,未超过五年的按房价1%缴纳。
      
    (4)所得税:房屋产权取得满五年的免征,未超过五年的按房价1%或房屋原值—房屋现值差额20%缴纳。(房屋原值一般按上道契税完税额计算)
      
    (5)房屋交易手续费;按房屋建筑面积6元/平方米交纳
      
    (6)房屋产权登记费:
    80.00元。
      
    (7)房屋评估费;按评估额
    0.5%缴纳
  • 二手房作为夫妻共同财产 ,可以通过析产进行分割。析产又称财产分析,是指财产共有人通过协议的方式,根据一定的标准,将共同财产予以分割,而分属各共有人所有。最常见的是夫妻之间的析产,一般会有婚内析产和离婚析产两种情况。
    过程是先到公证处做析产公正再到房管局办理过户手续。除其他材料外还需要离婚协议书或者法院判决书复印件。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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