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妻子起诉离婚,我不同意。 法院判决离婚多久,法院强制执行离婚?

离婚
2020-02-11 13:40:41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判决生效后两年之内原告可以向法院申请执行,在执行过程中原被告双方可以达成和解协议。执行过程中被告不存在有能力而拒不履行判决的情形,就不会承担刑事责任。《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九条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
    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第二百三十条在执行中,双方当事人自行和解达成协议的,执行员应当将协议内容记入笔录,由双方当事人签名或者盖章。申请执行人因受欺诈、胁迫与被执行人达成和解协议,或者当事人不履行和解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恢复对原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
    《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 抚养权也是可以申请强制执行的,但与强制执行财产不同,这其实是属于强制执行行为,而且因为婚姻家庭要特别照顾情感伦理的特殊性,所以说这类强制执行自然有其特殊性。在进入执行阶段执行员会向被申请人告知不履行生效法律裁判的后果,积极主动地做各方当事人的调解工作,尽可能以执行和解的方式结案。
    如果协商调解未果,则可以对被申请人训诫教育,责令其履行。但被申请人仍拒不配合法院工作,不主动将子女交由申请人抚养,则可以依法对被申请人采取强制措施,进行司法拘留等强制措施。
    情节严重的,还可能涉嫌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罪。
  • 执行费一般是被执行人交,申请方如果自愿也可以。
    法律规定的执行费标准是:
    1、没有执行金额或者价额的,每件交纳50元至500元。
    2、执行金额或者价额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超过1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
    1.5%元交纳;超过5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
    0.5%交纳;超过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
    0.1%交纳。

  • 一、交通肇事起诉材料:
    1、民事起诉状;
    2、原告及其法定代理人的身份证明;
    3、交通事故认定书;
    4、相关的医疗费用票据;
    二、诉讼费一般按照你要求对方支付数额的
    2.5%计算,如果负担不起可申请缓交;
    三、一般诉讼程序六个月,但你的可能时间长,因为你需要做伤残等级鉴定,如果被告找不到还要公告60日。
    另外,即便是盗抢车辆,如果上有交强险那可以将保险公司列为被告,这样还能获得一些赔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