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让我问问律师。 我担保贷款,主贷款人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继续贷款,也没有签字。 我负责吗

2020-02-11 22:15:1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社保贷申请条件如果社保缴存期限未达要求,能够提供连续缴纳8个月以上公积金凭证也可以。22-55周岁(不含)的中国(不含港澳台)公民有固定工作、且工作单位为其缴纳社会保险/公积金现单位最近连续缴纳满6个月、社保或公积金缴纳基数大于2000元工作所在地与申请地一致、工作所在地与社保缴纳地一致信用记录正常无逾期注意事项如果社保缴存期限未达要求,能够提供连续缴纳8个月以上公积金凭证也可以。
  • 根据我国《担保法》的规定,债务履行期届满抵押权人未受清偿的,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物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物所得的价款受偿;同时,《担保法》第十九条规定,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本案中,甲公司在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时无力还款,抵押权人乙银行可以要求抵押人丙公司承担担保责任。
    而丁公司提供保证担保时,没有与乙银行约定保证类型,视为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因此乙银行也可以向选择丁公司承担担保责任。
    我国《担保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同一债权既有保证又有物的担保的,保证人对物的担保以外的债权承担保证责任。
  • 担保合同是主合同的从合同,主合同无效,担保合同无效。担保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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