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律师。我的公司破产了。我儿子的账户上有数万元生活费。法院会查封这个账户吗?

2020-02-12 10:39:0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院查封的房产,是不能出租的。
    如果承租搜索人知道是查封的房屋,要求解除租赁合同,法院会支持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规定: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租赁房屋无法使用,承租人请求解除合同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租赁房屋被司法机关或者行政机关依法查封的;
    (二)租赁房屋权属有争议的;
    (三)租赁房屋具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关于房屋使用条件强制性规定情况的。
  • 公司清偿了全部公司债务之后,如果公司财产还有剩余的,清算组才能够将公司剩余财产分配给股东。根据《公司法》第186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按照各股东的出资比例进行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各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进行分配。
    取得公司剩余财产的分配权,是公司股东自益权的一项重要内容,是公司股东的基本权利。在分配方式上可采取货币分配、实物分配或者作价分配等形式,其基本要求是:既最大限度保护股东的权益,又体现出平等和公平分配原则。
  • 在我国企业大量的国际拖欠案件中,有相当一部分欠款时间很长,有的甚至长达四五年。随着时间的推移,债务人的状况会发生各种变化,多数情况会越来越差,常常会出现如下情况:债务人公司转入其他行业、破产倒闭、原业主成立新公司继续经营等等。
      如果出现上述情况,债务人新成立的公司是否对原债务负有偿付责任?要回答这个问题,实际是要确定新公司是否对原公司债务负有连带责任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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