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因为政策不能通过,但是根据商定的准备日后支付所有的财产权,虽然老年人,我必须让他们的孩子签字吗?

2020-02-13 00:06:5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房产过户给子女要怎么做,  
    一、房产过户给子女要怎么做  按房屋产权赠与办理房屋产权过户:  
    1、父母带《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房屋所有权证》《父子关系证明》和子女带《身份证》《户口簿》《婚姻证明》一同到当地公证处办理《房屋产权赠与合同》公证,然后再带上述手续到当地房屋产权登记部门办理房屋产权过户手续,将该房屋产权过户到子女名下即可。  
    2、过户费用;  
    (1)公证费;按房价2%缴纳,  
    (2)评估费:按房价
    0.5%缴纳。  
    (3)契税;按房价3%缴纳。  
    (4)土地增值税;按房价1%缴纳。  
    (5)所得税;按房价1%缴纳。  
    (6)房屋产权登记费:
    80.00元。  按房屋买卖办理过户:  
    1、父母带《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房屋所有权证》和子女带《身份证》《户口簿》《婚姻证明》一同到到当地房屋产权登记部门办理房屋产权交易过户手续,将该房屋产权过户到子女名下即可。  
    2、过户费用;  
    (1)契税;90平方米以下首次购房的按1%缴纳;90—140平方米按房价
    1.5%缴纳;140平方米以上按房价3%缴纳。  
    (2)营业税:房屋产权取得满五年的免征,未超过五年的按房价
    5.5%缴纳。  
    (3)土地增值税;房屋产权取得满五年的免征,未超过五年的按房价1%缴纳。  
    (4)所得税:房屋产权取得满五年的免征,未超过五年的按房价1%或房屋原值—房屋现值差额20%缴纳。(房屋原值一般按上道契税完税额计算)  
    (5)房屋交易手续费;按房屋建筑面积6元/平方米交纳。  
    (6)房屋产权登记费:
    80.00元。  
    (7)房屋评估费;按评估额
    0.5%缴纳。  
    二、夫妻之间房产过户情形有哪些  
    (一)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房产过户: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无论是约定一方婚前房产归另一方所有,还是约定双方面婚内房产归一方所有的,都属于房产的赠与,应当先办理赠与公证书再办理房产过户手续。  应注意的是,在现实生活中,对于婚内的取得的房产在申请登记时多由夫妻中的一方提出申请而非双方共同申请,所以对于以夫或妻一方名义登记的房产而实际属于夫妻共有的,应当由夫妻两人共同向房产登记机关申请,并提交夫妻双方的有效身份证件、婚姻关系证明。  
    (二)因解除婚姻关系而发生的房产过户:夫妻之间解除婚姻关系的途径有:双方到民政部门申请办理离婚手续,就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达成协议后,领取离婚证书;协议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请求,由法院调解或判决解除婚姻关系。  因夫妻解除婚姻关系而引起房产过户的,应提供民政部门颁发的离婚证书以及离婚财产分割协议书,由双方共同申请办理;向法院提出离婚请求的,可由获得房产的一方凭已生效的法律文书直接办理。
  • 子女因结婚、分家等购、建房屋自住的,产权一般归购、建房屋子女所有;子女在离婚时,父母、兄弟以构、建房屋时曾有资助为由,主张产权共有的,一般不予支持。 家庭成员中一人经批准新建房屋,其他家庭成员如有少量物料、钱财或劳动投入,有约定的,按约定处理;没有约定的,应属亲属之间帮助,其他家庭成员一般不能取得新建房屋的产权,发生纠纷后,可由产权人予以适当补偿。
    在农村,父母明确为子女结婚所盖的房屋,其产权,有约定的按约定处理,无约定的,如已交付子女结婚后实际使用的,可视为父母赠与子女的婚前财产。
  • 房本主人离世,房子是不能直接买卖过户的,需要先进行房产继承,换新房本之后才可以接着交易。

    房产继承分为法定继承遗嘱继承及遗赠三类,均需先进行继承公证,然后携带好材料到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房产过户。
    房产继承分为法定继承、遗嘱继承及遗赠三种。三种继承方式均需公证,即需要对法定继承做继承权公证,对遗嘱继承以及遗赠做遗嘱公证以及遗赠抚养协议公证。做好公证后,带好公证处开具的公证书,携带齐材料便可以到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过户手续。

    1.办理继承公证(非强制)

    所需材料

    1)遗嘱继承需遗嘱原件;遗赠需遗赠抚养协议;法定继承需到死者所在单位(或者居委会、村委会)开具继承人证明;

    2)到被继承人所属派出所开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

    3)继承人的身份证;

    4)被继承的房产证或其他证明文件。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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